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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揭13年前性侵兽行 恶狼重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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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3 14:3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年04月12日


现年47岁的恶狼吴启志,民国87年闯入民宅性侵正在读圣经的2名女子,其中1女月事来潮,他也不放过。直到100年间,吴某另涉窃盗案,警方透过DNA比对才揭发他13年前的兽行。新北地院昨依强盗强制性交等罪重判他20年徒刑。
87年11月间,吴启志头戴丝袜闯入汐止一处民宅,挟持当时正在屋里研读圣经的“小良”、“小君”(化名)。他先痛殴2女,再用胶带綑绑2女手、眼及嘴巴后开始劫财劫色。
检警调查,吴启志先将小君衣物剥光后性侵得逞,完事后再强迫她到厕所冲洗全身,以湮灭罪证;接著又把狼爪伸向小良。尽管小良当时正值生理期,但吴启志却胁迫小良让他肛交、口交,一逞兽慾。后来,小君男友返家,吴某见状赶紧逃逸。警方据报后,在小君身上采集到吴男的DNA检体。
97年间3月,吴启志头戴丝袜带著水果刀侵入树林三福街某一民宅行窃1万余元后,被屋主发现。吴男先摀住姚姓女屋主的嘴巴,又持刀划伤刘姓男屋主,惊慌逃离现场。警方虽从现场遗留水果刀及丝袜采集到微物迹证,但吴男仍继续逍遥法外。
100年间,吴启志再度犯案,在万华行窃货车及车上的物品,警方3天后循线查到赃车并逮获吴启志,根据DNA资料,比对出吴启志犯下13年前汐止2女遭性侵案及97年间的树林窃案。
新北地院认为,吴启志性侵2女手法恶劣,依强盗性交罪判15年;树林由偷变抢案,依准强盗罪判8年;失风被逮的万华窃车案,则依窃盗罪判8月,合併判处20年徒刑。

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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