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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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雪村《在阳光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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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11:0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按:这是《中国,少了一味药》的序言。这本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我像是天真可笑的堂吉诃德,徒劳无功地与风车搏斗,一日比一日沮丧,一日比一日绝望。时至今日,这本书的问世依然是遥遥无期。我只有先把序言发上来。这是我的原稿,如果编辑大人可以高抬贵手,给这本没什么安全问题的书一条生路,你们就会发现他删掉了多少。

在阳光下行走(代序)
(一)
2009年末,我混进了江西上饶的一个传销团伙,在其中生活了23天。那是一个未曾经历的世界,就像《西游记》中的盘丝洞和狮驼国,或者是爱丽丝穿过兔子洞到达的那个古怪去处,每件事都很荒谬,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生于文革,长于大陆,自以为对人间荒谬略有所知,到了上饶才知道,原来我的经验不过是豹之一斑,荒谬的年代从未真正终结,它就在我们身边。
在那黑暗的23天,我看到善良的好人被骗子愚弄,过着悲惨的生活;我看到人们离乡背井,为一个谎言虚耗时光;看到被践踏的伦理和情感,每个人都在欺骗自己的亲人;我看到病体孱弱的老人、营养不良的青年,他们经过了邪恶的教育,越发乖张和贫穷,对社会抱着深深的敌意;我看到家破人亡的惨剧,也看到洗脑的严重后果。我始终在问自己:为什么一个愚蠢的把戏竟能欺骗如此多的人?为什么传销者竟敢明目张胆地行骗?为什么传销一打不绝、再打不绝、总打不绝,甚至连“政府打击”本身都成为行骗的借口?
最后我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一片适合传销的土地,这就是一个适合传销的国家。所有传销者都有相同的特点:缺乏常识,没有起码的辨别能力;急功近利,除了钱什么都不在乎;他们无知、轻信、狂热、固执,只盯着不切实际的目标,却看不见近在眉睫的事实。这是传销者的肖像,也是大多数中国人的肖像。传销是社会之病,其病灶却深埋于我们的制度和文化之中,在每个人的肌肤之中,只要有合适的土壤,它就会悄悄滋长。
23天中我看了很多,也想了很多,现在我把它写成一本书,书中没什么过人的见识,只有一些平常的人、平常的事,和一些人人都该知道的家常话。诗人马雅可夫斯基常在自己的书里写一句话:供内服用。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成为一剂苦药,可以在人们心中植下清醒的抗体,帮助他们抵御传销病毒。这邪恶的瘟疫肆虐已久,世间苦无良药,但愿我能够为此做点什么。
(二)
传销不算什么新鲜事,每个中国人都听过,很多人都有切肤之痛,电视、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人们听多了,见惯了,就把它当成一只烂苹果,既不问它为什么腐烂,也不在乎它烂到什么程度,轻挥手就把它丢到脚下,任它在那里彻底烂透。
这是当代中国一个公开的秘密,就在每个人眼皮底下,却从来没人愿意真正睁眼看看。传销者不了解传销,因为他们格式化的脑袋已经无力辨别;普通人也不了解,因为他们离得太远,而且根本就不在乎;连那些神通广大的媒体人也缺乏真正的了解,他们报道传销、拍摄传销,却永远忽视传销,从来没有把它当成一个真正的问题。没有人明白其中的道理:传销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它怎样洗脑?洗脑又是怎样实现的?为什么传销者竟会为了一个愚蠢的谎言如此狂热?
根据可信的统计,到2010年,中国大陆的传销者已经接近或超过一千万,这数字还在不断增长。这些人大多都是受害者,最终将一无所获,两手空空。他们经过了长期的邪恶教育,都患有程度不同的“善迟钝症”:人格扭曲、藐视道德、仇恨社会。接下来将是一个无比艰难的困局:在不远的将来,就在我们身边,将有1000万个赤贫而且走投无路的人。1000万双怨毒的眼,1000万双颤抖的手,1000万个陈胜吴广。
2009年2月28日修订的《刑法》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把“传销”定义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这个定语很长,读起来也很枯燥,是迄今为止对“传销”最权威的定义,但远远谈不上准确,“一定顺序”云云,更是说的含混而笼统,远远达不到法律所要求的精准。
这条法律所定义的“传销”还是上个世纪的事。20年间这病毒几经变异,早已不复当年的面目,现在绝大多数团伙都不提供任何商品和服务,只是单纯的欺诈和拉人头(活跃在广西等地的“纯资本运作”就是明证),在我看来,“传销”二字本身就是个错误,而且早已过时——既然没有“销”,又谈何“传销”?把“诈骗”称为“传销”,这本身就在误导民众和混淆概念。我也反对把此罪名列入“扰乱市场秩序罪”或“非法经营罪”,因为它扰乱的不仅是市场秩序,更是基本的公序良俗;它不仅骗钱,而且害人,乱人心智、坏人健康、毁人家庭,如果把这时代的道德比喻成一个满身流血的病汉,传销者干的就是往他身上一把一把地洒盐。
按照《刑法》,普通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盗窃罪甚至可以判死刑,与此相比,“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社会危害更大,对人的摧残更深,而量刑却明显过轻,对普通传销行为只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才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用法律术语讲,这是明显的“罪刑不相适应”,罪恶极大,惩罚却极轻,与其说是在打击传销,还不如说是在鼓励传销。
如果可能,我希望给这种罪行以更准确的命名(例如参照国外法律,将之命名为“金字塔诈骗计划”),在刑法中单独列罪,或者归并到“金融诈骗罪”或“非法集资罪”。与它所犯下的巨大罪恶相比,除了死刑,再重的刑罚都不算过分。
(三)
金字塔诈骗计划在所有国家都是犯罪行为。然而中国政府却在此问题上一再失误,1990年轻启邪恶之门,使大量的传销团伙甚嚣尘上;1998年取缔传销,却又留下了一扇祸患之门,保留了一些类似的、含混的型态,同时在概念上极度糊涂,把传销、直销和金字塔诈骗计划混为一谈,导致大多数国民都在此问题上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常见的误解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认为传销在国外是合法的,只有在中国才是被禁止的;
二、认为传销是进步的新事物,而传统的卖场销售是落后的旧事物;
三、认为传销本身不是坏事(否则当初国家怎会批准?),只是因为人的素质不高,好事才变成了坏事;
四、认为传销分为两种:合法传销与非法传销;
五、认为传销确实能够赚钱,只是政府不允许。
这些全是错的。我们平常所说的“传销”,其实就是“金字塔诈骗计划”,它在哪里、在任何时候都是犯罪行为。除了幕后最大的黑手,普通参与者不仅赚不到钱,反而要赔光一切,赔上时间、金钱、健康,赔上亲情、友情与爱情,甚至还要赔上生命。
20年间这种病毒已经产生了几代变种,光我知道的名目就不下20个,除了所谓的“连锁销售”,还有(纯)资本运作、直复营销、直复加盟、框架营销、网络营销、网络加盟、人际连锁、人际加盟、加油站……每个名目背后都是数不清的团伙,每个团伙都有数千、数万乃至数十万人。
这是经济邪教,也是恐怖的瘟疫,20年间千万人身陷其中,千万亿资金流失。数不清的家破人亡,数不清的兄弟反目,数不清的流离失所,数不清的罪恶,数不清的灾难……
然而这眼皮底下的罪恶却一直没能引起人们的重视,政府视之为疥癣之疾,普通民众视之为蠢人才会上当的把戏,媒体渲染一下、报道一下,转过身就丢到脑后。人们依然漠视,依然姑息,依然纵容。而传销者就躲在我们身边的黑暗洞窟中,被骗、骗人,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睁着血红的眼,怨毒地瞪视着整个世界。
在《水浒传》第一回,洪太尉揭开封皮,放出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从此开启了一个动荡流血的时代,千万人死亡,千万人于路痛哭。这故事与中国传销如出一辙,巧得很,妖魔飞走的地方就在江西龙虎山,离上饶很近,在那里,我曾亲眼目睹这些转世的妖魔如何横行人间。
(四)
很多人都有同样的困惑:一个好好的人,怎么就能被别人洗了脑?我的经历证明:洗脑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只要合适的环境、足够的时间,给一个人洗脑不会比格式化一张电脑磁盘更困难。人类的理性貌似强大,实则从来都不可靠,把狼驯化成狗很困难,把人变成蠢人则十分简单,要想把一个正常人变成传销者,只要动动手指就可以了。
为了洗脑,传销团伙都编造了大量的谎言,这些谎言可以分为三大类:
首先是“合法性谎言”,为了证明自己合法,每个传销团伙都会竭力与“传销”本身划清界线,把自己说成是一个“新生事物”,国家支持这个新事物,引进他们,暗中扶持他们,并且为他们制定了大量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大到入伙费交多少钱,小到每顿饭吃多少米、吃几瓣蒜,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法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会编造大量的领导讲话、会议精神、媒体报道,把层层光环都扯到自己身上,然而我们知道:这世上能发光的不仅是太阳,污水里冒出的肥皂泡也会偶尔泛出微光。
其次是“伟大使命谎言”,此处他们要虚构一个黑暗的社会现实:经济危机、物价飞涨、民生凋敝、企业破产……而更加不堪的是中国居然加入了WTO,洋货即将大举入侵,到时没破产的也要破产,破了产的再破一次,真叫个“国势糜烂,不可想矣”。正是这种种内忧外患,国家才破例引进了他们,要靠他们振兴中华、抵御列强、发展经济、造福人群……,一句话,中国的未来就指望他们了。为了这个伟大的使命,大多数团伙都会强迫他们的成员饿肚子,即使饿得要死,这些可怜的人们依然觉得自己在拯救国家。
再次是“美妙前景谎言”,每个团伙都会以百倍乃至几百倍的暴利来引诱新人,投入3800元,两年回报380万;投入36800,回报1500万……,为了证明这不是天上掉馅饼,他们还会虚构出许多有名有姓的发财故事,把马云、黄光裕这样的企业家也指认为传销英雄。这本来只是个单纯的金钱骗局,但在传销者口中,它还同时是一个国家培养人才的摇篮,成才之后,国家会扶持他们做官,扶持他们经商,甚至会安排他们免费出国深造。这些话是如此难以置信,但是他们每个人都信以为真。
除了谎言,传销团伙还有一套完整的洗脑程序:先创造出一个真空环境,禁止成员接触任何外界信息;然后营造出温馨的家庭氛围,所谓“行业就是一个大家庭”,使成员放松警惕、消除顾虑;还有宗教般的仪式、军事化的管制,使人无条件服从,并能从中体会到宗教般的神圣与狂热;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这些谎言要讲上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在全国各地,在大江南北,在每个城市的黑暗角落中,这些荒谬的理论和言语不断地重复、重复、再重复。我说过,人是虚弱的动物,而语言的暴力就是最大的暴力,这是与世隔绝的黑暗洞窟,当狼牙棒高高举起,再坚硬的脑袋也只是一堆血肉之泥。
他们制造愚蠢。于是,一个白痴诞生了,两个白痴诞生了,一千万个白痴诞生了……
他们鼓吹仇恨。于是,一个反社会的暴徒走出来,两个反社会的暴徒走出来,一千万个反社会的暴徒走出来……
(五)
1960年安徽凤阳的武店公社有个医生叫王善生,那时正是大饥荒时期,许多人患有浮肿、闭经和子宫下垂,公社干部找王医生来治疗,他看了看,说治不了,因为“少了一味药。”
那味药就是粮食。
50年后,有一种社会之病久治不愈,原因也是少了一味药,这味药就是常识。
18世纪时托玛斯.潘恩写过一本小册子,名字就叫《常识》,这本书的重要性堪比1776年的《独立宣言》,它并不深刻,却把许多人从梦中摇醒。夸张点说,正是这本书造就了美国两百多年的繁荣昌盛。而在当下中国,在传销肆虐的当下,人们最缺的也正是这个:常识。
常识并不总是令人激动,但它不可或缺。我希望这本书能够说出一些常识,更希望它能够唤起整个社会对传销的重视,不要假装它不存在,也不要假装看不见,正视现实,从我们的制度和文化中检讨其成因,分析其现状,然后采取合理而富于人性化的措施,挽救失足者,惩治作恶者。传销者做的是坏事,可他们大多数都不是坏人。他们需要的是仁慈的帮助,而不是残酷的惩罚。需要惩罚的是这邪恶的骗局本身,更是形成和助长这邪恶骗局的制度。
我希望看到希望。这希望很简单:让常识在阳光下行走,让贫弱者从苦难中脱身,让邪恶远离每一颗善良的心。


2010年9月,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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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4 11:09:08 | 只看该作者
按:感谢《人民文学》杂志的厚爱,我获得了今年人民文学奖的“特别行动奖”,今天下午在北京现代文学馆颁奖,我的朋友邱华栋让我准备一段获奖感言,于是我写了下面这些文字,但由于时间关系,这篇感言未能在现场发表,现在我把它发在这里。

一个更宽广的世界

如果没猜错,“特别行动奖”表彰的不是作品,而是我的勇气。对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种很特别的荣誉,听着就像赞美一个足球运动员打群架很厉害。我对此十分惭愧,因为我并不勇敢,一个作家真正的勇敢并不是与什么传销团伙周旋,而是在大众沉默之时,在真相不能言说之时,坦然而磊落地走进人群中,讲出他本应讲的话,为了真相和良知,敢于发于不和谐的声音,敢于犯举国之怒,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我只是做了一个公民应该做的:检举罪恶。这与真正的勇敢相去甚远。我必须承认,这点勇气并不值得嘉奖,我依然是个胆小的懦夫,我说的都是安全的话,我所批评的,都是允许我批评的。
这本书已经完稿多时,可迟迟未能出版,主要原因是遇到了一位很有意思的编辑,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和他发生了多次有意思的交锋,我摔了一个杯子,骂了几句粗话,把我家的墙壁狠狠地揍了一顿,最后还是投降了。
这位编辑是个谨慎的人,对现实的处境怀着深深的忧虑,不管什么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安全。按他的意思,这本书最好不要出版,这样最安全;即使不得已要出版,最好不要讲出任何真相,因为真相就意味着危险;如果不得已要讲一点真相,切记不能发表任何观点,如果我有观点,我就是危险分子。我不太同意他的意见,但据我所知,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意见。
这本书是我的传销纪实,传销团伙内有个说法:只要投入3800,两年之内就能赚到500万。为此我写了下面这一段:
飞快地算了一下,我们“体系”有近200人,每人赚500万,那就是将近10亿,盈利能力相当于中国移动的一家省级公司。如果全行业700万人都能赚这么多,那就是35万亿,远远超过2008年的国民生产总值,照这个态势发展下去,赶日超美只是眨眼间的事,我中华上国分分钟就能一统天下,正如孟子所言,可以“执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只要派出700万个饿瘪了肚子的中国农民,拿根棍子就能击落帝国主义的隐型战机,根本不用发展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连兵都不用养一个。
这位编辑把“赶日超美”后面的话全都删掉了,我问为什么,回答说太敏感。我说这些话傻子也能看明白啊,这不是讽刺之语吗?有什么可敏感的?编辑说讽刺也不行,必须改,好吧,既然不能尖刻地讽刺,那就温柔厚道地讽刺,他说“中华上国一统天下”敏感,好吧,理解,删掉。“中国农民”也敏感,这我就不能理解了:一个中性词,有什么好敏感的?编辑说“农民”二字有歧视之意,好吧,我假装理解,改成“传销者”;“帝国主义的隐形战机”也敏感,好吧,理解,改成“高科技无人驾驶的隐形战机”,编辑说不行,“战机”也敏感,因为涉及军事。我向他请教:书店里有那么多直接讲军事的书,它们都能出版,为什么我“涉及”一下都不行?对方答复:这个问题不予讨论,反正“战机”二字必须改。可这是核心词,改无可改,只能全部推翻,最后改成“只要派出700万个饿瘪了肚子的传销者,拿根棉花糖就能打败金兀朮的拐子马。
书稿中还有这么一句:这团伙以河南人为主,就叫“河南体系”。除此之外,还提到了广西体系、山东体系、四川体系……这本是一句普普通通的话,可是在编辑眼里,这样一句普普通通的话也有安全问题,因为“河南人”3个字涉嫌地域歧视,他建议我这么改:他们都是河南农民,这团伙就叫河南体系,以河南人为主。我提出质疑:你再读一下我的原话,请问,我有一点点歧视河南人的意思吗?还有一个问题是: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一定要改?对方回答:把河南人具体定义为“河南农民”,这样高素质的河南人就不会提出抗议。我跟他谈判,说我原来是两句话,你改后成了三句话,这样不太简洁,我们把第一句删掉好不好?他想了半天,答应了,于是就出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我的原文是:这团伙以河南人为主,就叫“河南体系”。修改之后变成了:这团伙就叫“河南体系”,以河南人为主。
在另外一处,我写到某人放了一个“印度风味”的屁,我承认,按某种标准,这就叫做低俗,可怎么也该算是“无伤大雅”吧?然而编辑还是要求我修改,这次的问题出在“印度”两个字上,编辑的态度十分强硬:就是不许你放印度风味的屁!说真的,我理解他,他是真的害怕引起中印之间的外交纠纷。可是我又想:为了这么屁大的一件事,中国和印度真的有可能开战吗?
在一本2005年出版的、已经有过多个版本的老书中,我提到了一个地理名词:南中国。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个词居然也成了敏感词,编辑要求必须修改。原因是:正式出版物中从来没见过这个词。我忍不住要想:为什么2005年可以使用的词,到了2010年就成了禁止用语?后来在网上搜索,发现不仅有南中国酒店,还有《南中国》杂志,有一部电影叫《南中国:1994》,拿了金鸡奖;中国最权威的新闻机构也频频使用“南中国”这个字眼儿。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在这一回合,我赢了。
正如你们所猜想的,这位编辑删除的不仅是河南人、农民、帝国主义和一个屁,还有更多的字、词、句、段落,甚至是章节,根据我这些年写作和出版的经验,我几乎可以编出一本《敏感词辞典》,其中包括制度、体制、法律、政治,一些名词、一些动词、一些形容词,甚至是某些特别的数字。在这本辞典中,那些不能提及的词的还有:所有的宗教、所有大人物的名字、所有的国家,其中当然也包括中国,也包括“中国人”,在《中国,少了一味药》的很多处,“中国人”都被改成“一些人”,甚至是“少数人”,如果我批评中国的传统文化,编辑就会改成“中国古代的官场文化”,如果我要评论现在的某项制度,他就会要求我去评论朱元璋或者武则天,或者是中世纪的欧洲。如果这本书能够出版,读者很可能会觉得作者是一个神经病:明明写的是现在的事,他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评论武则天?没错,在此时,在这里,写作本来就带有神经错乱的意味,我不是作家,我是个神经病。
一定有人会说,这只是某个编辑的问题,不足以代表全部。我承认,可我还是要问: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什么样的制度,才会使一个编辑如此敏感,如此恐惧?我还要承认,他的恐惧也传染给了我,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什么样的制度,才会让我,一个守法公民,一个写作者,活在不能言说的恐惧之中?
在场有许多记者,或者有人会这么报道:我发表了一个愤怒的获奖感言。不,我并不愤怒,我心平气和地说出我的处境,因为我相信,这决不是我一个人的处境,而是所有写作者的处境。这恐惧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恐惧,而是所有写作者的恐惧。在这本《敏感辞典》的编撰过程中,我很不幸地贡献了自己的努力,当我检查我的作品,我很清楚地知道哪些词、哪些句子一定会被删除,我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一切。甚至我自己也会做这样的事:删掉一些字眼儿,或者替换掉一些字眼儿,我把这称之为“阉割式写作”,在某个意义上,我就是一个太监,而且是个积极主动的太监,主刀的大夫还没动手,我自己就把自己阉掉了。
我们毫不惊奇地发现,这世界上有些事可以写,有些不能写;有些话可以说,另外一些就只能想一想。我们的母语,被强行割裂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安全的,另外一部分是危险的;有一些字眼儿是革命的,另外一些是反动的;有一些是我们用的,另外一些是敌人用的。更糟糕的是,我并不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所以我常常在不知不觉中犯下“用词不当罪”。昨晚在北京街头看见一幅广告,上面写道:当你拿到世界冠军的时候,会说些什么?下面给出了答案,他说,其实,我是一个作家。然而,即使站在更高的领奖台上,我也很难说自己是个作家,我只是一个潜在的“词语犯”。
有人也许会说,这一切都不足为奇,可我的感觉是:我已经快要窒息了。在千疮百孔、布满地雷的汉语之中,我艰难挑选每一个字。安全的字越来越少,以至于每个汉字都有点面目可疑。我要说,这不仅伤害了我的作品,也伤害了我们的语言,这是我们的母语,伟大的汉语,庄子、李白、司马迁和苏东坡的汉语。也许很多年后,我们的子孙会发现那些美丽的词汇、美丽的篇章都已经失传了,就像传说中的绝世神功,但我们依然可以骄傲地说,我们的语言正在复兴。
唯一的真相是不能说出真相。唯一的观点是不能发表观点。我们不能批评制度,不能谈论时事,甚至不允许提到遥远的埃塞俄比亚。有时候我忍不住会这么想:文革真的结束了吗?
为什么当代中国缺少直指人心的好作品?因为我们根本不能直指,只能拐弯抹脚地指一指。
为什么代中国缺少批判现实的好作品?因为现实根本不能批判,我们不仅失去了批判的权利,更失去了批判的勇气。
为什么当代中国缺少大师?那是因为,当大师还在幼儿园的时候,他就已经被阉割了。
常常有人问我为什么写作,我的答案是:为了一个更宽广的世界。这个更宽广的世界就是我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我甚至能够接受一个没有芭比娃娃的世界,却很难原谅一个给芭比娃娃穿贞操裤的世界。
我知道,在此时,在这里,我不应该说这样的话,这些话不合时宜,而且非常幼稚,但在此时,在这里,我还是要说出这些幼稚的理想,因为我相信一个道理:当空气越来越差,我们应该做的,决不是闭上嘴停止呼吸,而是要行动起来,去建设我们的语言,去改善我们的空气。更因为,这才是一个作家的真正的勇气,只有讲出这些话,我才有资格来领这个奖。
我希望这些话成为共识:
文学不是为政治服务的,相反,政治应尽量为文学提供可能;
如果不能取消审查,我们希望它可以宽松一些;即使它不能宽松,我们至少可以希望它聪明一些。
如果真有一本《敏感词辞典》,我希望能够将之公开,这样我在挑选词语的时候可以少费些心思,不至于在不知不觉中犯下“用词不当罪”。
作家不应该是鹦鹉,不应该是人皮喇叭,更不应该是一群只会汪汪叫的宠物,他们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在必要的时候,还应该是清醒而正直的声音。当他拿起笔,他就不再是任何人的奴隶,他有权利不向任何人效忠,只忠于真相和自己的良知。
最后我要说,我不是阶级敌人,不是破坏者,更不是颠覆分子,我只是一个提建议的公民,也许有时候语意尖刻,但请相信我自始至终的善意。和大多数人一样,我梦想活在一个更好的世界,可是我依然愿意为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付出心血。
3#
发表于 2010-11-28 09:22:0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慕容雪村很不得了!
4#
发表于 2011-3-22 09:12:49 | 只看该作者
中共当前的网络作家一律痞子腔,令人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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