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知,各类政体的操作并不存在ISO和SOP,而只有基本的“施政哲学”,这“施政哲学”一般是以“宣言”代之,再而根据“宣言”去完成使命;也因为如此,政体尤其在初期,很难有具体的叙述和内容。以美国实行了两百多年的“民主政体”为例,早期的施政和现在就有很多不同,假如以现在的民主尺度来审查的话,美国早期的许多施政在“人权”和“民主”方面都不合格。然而,美国这两百多年来的一切施政,却有许许多多的学者根据其“施政哲学”加以分析、报告,并得出结论,再推出新策,如此一路走出来。假如说美国的“民主政体”有具体内容的话,那就是这些学者的分析、报告和结论了;这些分析、报告和结论可以从“民治政府”(Government By The People)一书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