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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7.关于不同物质形态之间“核力”尺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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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9 21:40: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067.关于不同物质形态之间“核力”尺度的思考
2018.6.29
任何物质形态之间都存在一定的物理化学作用力,所以有光子、原子、分子、星球、星系等物质形态。“核力”是不同物质形态之间的作用力,表现为远吸、近斥的物理属性。
相同电子可以汇聚成为电流,不同电子才能汇聚成为光子。光子是不同电子的对偶聚集,而不是相互“湮灭”,是一种相对稳定新物质形态的形成,其“核力”必定存在一定的尺度,具体数据通过测定才能知道。
不同光子可能相互“缠绕”,组成正反质子和原子,比例相对固定,尺度同样重要,具体数据也要通过测定才能知道。相同光子之间没有“核力”,所以不能产生核现象。
不同原子之间同样存在相互作用力和作用力的尺度问题:相同物质形态的原子核作用力尺度较为紧密,可以通过核外电子共轭和补位组成分子形态、高端原子形态和星球形态;不同物质形态的原子核作用力的尺度较大,原子级别的尺度之间只有排斥力,没有吸引力,所以不能形成不同物质形态质子和原子之间的核形态,只能形成星际对偶。由此可知:正反物质的相互“湮灭”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之间永远不会发生原子级别的接近,不会形成物种之间的原子、分子、星球形态,只能组成星系。
能够在一天之内想明白两个未解之谜,是我的幸运,也是长期知识积累的结果,与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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