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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佣被责骂不想干了 要用奶掺香精油喂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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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7 13:1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女佣被责骂不想干了 要用奶掺香精油喂男婴

侯启祥
2015年01月07日


(侯启祥报道)女佣没做家务被责骂,心里不高兴想不干,竟然将香精油掺入两个月大男婴喝的人奶,以“吓吓”雇主,希望雇主送她回国。
幸好她的行为被及时发现,男婴没喝下人奶,身体未受到伤害。
28岁的被告安妮莎昨天承认一项企图掺入有害身体健康物质的控状,控方要针对刑罚陈词,法官案展本月15日判刑。
被告来自印度尼西亚,受雇于男婴的父亲,去年6月2日开始在雇主家工作。
案情显示,男婴母亲将人奶装进袋子,然后放进冰箱。她每天从冰箱取出两到三包人奶喂儿子。
去年8月23日下午约2时,雇主一家人出门,家里只有被告一个人。晚上6时30分,他们回到家里,男婴母亲从冰箱取出一包人奶,打开袋子,闻到刺鼻味道。她感觉不对劲,检查另外五包人奶,同样闻到刺鼻味道。
雇主夫妇怀疑被告搞鬼,搜查她房间里的行李,在橱柜上面发现一瓶香精油。他们打开瓶子,闻到相同的刺鼻味道。他们过后报警,被告被捕。
根据卫生科学局的化验结果,人奶含有桉油精(Eucalyptol)和松油醇(Terpineol)成分。
警方调查显示,事发当天上午,女佣因为没做男婴母亲吩咐的家务遭责骂,心里不高兴,想回印尼,于是将香精油掺入人奶,以“吓吓”雇主,希望雇主取消她的工作准证,把她送回国。
被告没代表律师,她求情说,她也是一名母亲,事后很后悔,请求法官轻判,让她早日回国。
根据法律,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长五年,并可另加罚款,或鞭刑。但被告是女性,因此豁免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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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5-1-7 13:40:5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遇到过印尼女佣不干了想回去的情形。对于雇主而言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只能白白赔上中介费。这样的女佣也是让人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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