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蒯因自己称,《语词和对象》是他花费了九年心血写成的著作,其主要目的就是对《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一文(1951)中的认识论加以阐释与精制。全书由7 章构成,可以将其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讨论语词,在自然主义语言观和行为主义意义论的基础上,阐述了著名的“翻译不确定性”论题:“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编纂一些把一种语言译为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手册,所有这些手册都与言语倾向的总体相容,但它们彼此之间却不相容。在无数场合,它们以下述方式互有歧异:对于一种语言的一个句子,它们给出另一种语言的一些句子作为各自的译文,但后面这些句子彼此之间却不具有任何似乎合理的等价关系,无论这种关系是多么松散。”(Word and Object,p.27)第二部分回答“有什么东西存在?”这一问题。蒯因所依据的标准是:如果实体能够在经验上被证实或者具有理论上的效用,这些实体就被假定是存在的。他承认两种实体,一是物理对象,即四维时空中的实体;二是抽象对象,即物理对象组成的类;其他一切东西,如感觉材料、属性、事实、可能个体、内涵对象如命题等等,他通通拒绝承认其本体论地位。第三部分是解释一个人的本体论承诺如何用语言明晰地表达出来。蒯因的观点是:所需要的是标准记法,即带等词的一阶谓词逻辑,因为它能简化理论,并且它是清楚、准确、无歧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