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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8. ProteuShan: 抗震捐款究竟是公民的责任还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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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8:3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9) ProteuShan: 抗震捐款究竟是公民的责任还是权利?  
    抗震捐款究竟是公民的责任还是权利?
   
   
    发信站: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版面:哲学
    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80383

   
   
    四川发生8级强烈地震,目前已造成数万人的伤亡,损失巨大,全国人民的热情空前高涨,都积极的投入到抗震救灾的洪流之中,大家以捐款的形式为灾区的募款已达数百亿之巨。而这其间的一大争论话题非常值得关注:一些富人的捐款额度受到了一些公众的强烈质疑,抗震捐款在这些人眼中被认为乃是公民的一种责任,而捐款的数额应根据公民的财产量按比例而定,就此而言那些富人显然远远未达到公众的心理预期数字;而另一种观点则是所谓的“权利说”,其观点认为捐款是一个公民所有正当权利的一种,即捐不捐和捐多少都是公民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这两种观点相当对立,而且各自都有为数众多的支持者。那么到底捐款是权利还是一种责任呢?这个问题倘若可以弄清的话,在我看来首先要满足依次递进的三个前提条件:
   
    1,幸运儿责任共识。如果我们把运气看成是一种社会公共资产的话,那么这种公共资产的自然分配显然是不公平的(这次地震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震区人民完全是因为不可控制的运气因素而遭受灾难的),一部分人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任何过错或选择而比其他人过得更差显然是不正义的。所以为了消除这种德沃金意义上“原生的运气”的不利,就需要对社会资源作出二次分配,即社会上的其他没有遭受这种不幸的幸运儿有责任对不幸者进行帮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帮助往往是通过两部分来完成的,一部分是政府先根据收入额对全体国民进行税收以筹集资金,然后利用这些资金完成对不幸者的二次转移的过程,另一部分则来自社会大众(通过个人捐款、公益慈善、或其他NGO组织)对不幸者除税收之外的额外帮助。
   
    2,底线社会责任共识。在一个社会里幸运儿们对不幸者的帮助最高能力和最低水平均是定量,前者视发展水平而定,而后者永远则是0。底线社会责任共识也就是一个社会的幸运儿们对给予不幸者的最低帮助量达成的共识。其指数永远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社会最高帮助能力。而社会的实际帮助水平总是大于等于这一底线社会责任共识的。这一共识是十分关键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责任和权利的划分。
   
    3,政府责任边界共识。就是在上述两大共识的基础上,关于政府应尽到多少责任的共识。
    如果这三个条件都成立的话,那么问题的结论就明了了:1,只有是当政府责任小于底线社会责任的帮助量之时,公民的捐款才可以成为一种责任,除此之外的任何时刻公民民的捐款行为均是权利而不构成责任。2,即使满足了构成条件,公民捐款的责任分额仅在于底线社会责任与政府责任的差量,而除此之外的帮助量亦不构成责任。
   
    目前这个时代我们达成第一个共识已经不成问题,但后两个共识的达成只有在宪政制度下才是可能的。宪政民主制度的基础就是1,用宪法的形式规定每个公民应达到的底线生活水平(如有尊严生活等)2,用民主的方式划分政府和公民在这一底线责任中各自的份额。
    如果没有明确这两条的话,那么关于捐款是权利还是责任的问题就永远只能是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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