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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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老夫肤浅就是阁下的哲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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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4-4 08:2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阁下的《似与不似》好凌乱,看的吾眼花加深。是哲学吗?吾觉得只是一般解聊读物,还不能入流哲学。能在这里深入浅说、让老夫了解佩服吗?
2#
发表于 2010-4-4 10:39:06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先生光临!希望先生出个题目,就具体问题展开对话。不然,我无从下手,不知从何谈起。
3#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11:46:01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先生光临!希望先生出个题目,就具体问题展开对话。不然,我无从下手,不知从何谈起。
天茂 发表于 2010-4-4 10:39



请问什么是《似与不似》哲学?
4#
发表于 2010-4-4 17:04:45 | 只看该作者
《似与不似》阐述的是一种哲学新观点,它以清晰、明确的现代科学语言来解读模糊的现实世界,解读以《老子》和《易经》为代表的玄妙的中国传统文化。其主要观点与目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极为吻合,同时又顺应了传统文化热的大潮流,并且对哲学上的辩证法进行了扩展和补充,对提高我国人民的幸福指数大有好处。

该书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例,从哲学、文化、宗教、社会、政治、经济、数学、逻辑学等等各个方面和各种角度,揭示了那个表面看来平淡无奇,但认真追究起来,却会使人感到神妙莫测,具有一种忽隐忽现、似有似无、神龙见首不见尾、好似幽灵一般特性的“三”的本质特征,其表述通俗易懂,没有专业学术著作的深奥说教,很适合喜欢中国传统文化、对科学探索非常感兴趣的中等文化程度以上的读者来阅读。

全书向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想交流的平台,不仅使读者能够了解到最新的学术动态,增加他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兴趣,强化他们的现代科学素养,而且还能开阔他们的眼界,提高他们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使每个受益者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大潮中,能够更加有效、更加自然地学习、工作和生活,从而使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轻松、自由和洒脱。


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学术界就有人根据我国特有的传统文化认识,率先提出了一种以“一分为三”和“三分法”为特征的新的哲学观点——“三论”。近年来,“三论”学说正在越来越多地被更多的人所接受,“三论”队伍正在不断扩大。《似与不似》正是这个队伍中的一名新成员。
既不同于国学大师庞朴老先生《一分为三论》的历史角度,又迥异于资深研究员雷正良先生“三分法”和俞明三先生《三点论》的理论角度,《似与不似》从实实在在的现实角度出发,以辩证思维为基础,结合我国传统文化的“阴阳”观,顺应现代科学发展的大趋势,从哲学、文化、宗教、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对那个表面看来平淡无奇,但认真追究起来,却使人感到神妙莫测,具有一种忽隐忽现、似有似无、好似幽灵一般特性的第“三”者,展开了严谨、细致、清晰的科学分析,基本上搭建起了一个“三论”学说的哲学架构。从而弥补了过去哲学界只强调一元和二元,忽略“三”元;只强调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而不注重“看不见的第三者”;只强调“是与不是”,而不注重“似与不似”的缺陷。因此,从原理上大大地扩展了辩证法思想,使我们过去提倡的一分为二地看问题的观念落在了实处,并为其增加了更加可靠扎实的操作依据。同时在某种程度上消除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神秘感,与我国近年来大力提倡的“和谐社会”新理念完全吻合。因此,对人们今后的社会实践具有积极有效的指导意义。
《似与不似》根据《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启示,不仅在“总论”中完成了一个关于“三”的框架结构,而且还在各章建立了一系列通俗而简明的小模型,如“圈子”、“绳子”、“链条”等等,并对人们经常使用的“适中”、“平衡”、“自然”、“运动”、“有序”……等概念,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和深层次的探讨。通过一些历史考证、文化比较、科学研究、社会发展、宗教信仰、人际交往……等等方面的案例分析,对“三”的意义、属性、特征、特点以及分类和应用,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尤其对数学家、逻辑学家大伤脑筋的“悖论”问题的剖析,另辟蹊径,具有一定的独到见解。总之,《似与不似》是在用清晰明确的科学语言对现实中的模糊事例进行解说和剖析的。
《似与不似》为通俗哲学读物,其读者对象为中等文化程度以上的知识分子。全书向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想交流的平台,不仅使读者能够了解到最新的学术动态,增加他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兴趣,强化他们的现代科学素养,而且还能开阔他们的眼界,提高他们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使每个受益者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大潮中,能够更加有效、更加自然地学习、工作和生活,从而使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轻松、自由和洒脱。
5#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18:04:35 | 只看该作者
这网站一下子来了太多的新哲学,吾有点惊讶,也有点不认输,更不知哪些是真的哪些是伪哲学。老夫就主动请缨,测试一下诸位,一来,为新加坡这唯一的哲学网做点事,非真材实料者莫来;二来,为老夫七十出头还一事无成而做点弥补;三来,真金不怕红炉火,这里助哲学家,互相交流较量,一辩真伪。无胆者请退。

请阁下用您的哲学观点,谈一谈王瑛豪先生的“公道主义”。
它又是在《似与不似》的哪个位置?

cc王瑛豪先生
6#
发表于 2010-4-4 18:25:08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公道主义”的内容不了解,也不想了解,原因如下所述,所以无法评论。

我认为从本体论上来说,老子的“道”比其他说法如仁、礼、上帝、绝对精神、存在、物质等等都更加具有完善性,也更全面。因为:
提倡仁,就丢了不仁;
主张礼,就失去了非礼;
信奉上帝,就忘记了人民;
相信绝对精神,就抛弃了相对和物质;
提出存在,会失去非存在;
主张物质第一性,就会认为精神第二性。
……
同理,
主张公道,也会丢失所谓的不公道。
何况,判断一件事情公道不公道,其主观性太强,并不是一种共识。
因此,这种主张不具有完善性,可能会导致偏见。
7#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19:07:58 | 只看该作者
6# 天茂

那好吧,就不要谈“公道哲学”,把它发表过一边。
不过,吾可想要向阁下了解“公道”这个普世普识话题在《似与不似》哲学上的看法哦~
8#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19:41:39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lee-philosophy.org/vi ... a=page%3D1#pid11499


cc:田茂
http://www.lee-philosophy.org/re ... o=lastpost#lastpost

……
“同理,
主张公道,也会丢失所谓的不公道。
何况,判断一件事情公道不公道,其主观性太强,并不是一种共识。
因此,这种主张不具有完善性,可能会导致偏见。
哲人闲思 发表于 2010-4-4 18:08”

有哲人对公道的看法如上,愿听阁下意见
9#
发表于 2010-4-4 20:11: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茂 于 2010-4-4 20:28 编辑

这本来就是我的看法嘛!
你认为公道的,在别人看来就是不公道;
你认为是不公道的,在别人看来可能就是公道的。
所以公道和不公道都不可丢弃。
只有这样,才能算是有容人的雅量呢!
10#
发表于 2010-4-5 06:51: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暎豪 于 2010-4-5 09:01 编辑
这本来就是我的看法嘛!
你认为公道的,在别人看来就是不公道;
你认为是不公道的,在别人看来可能就是公道的。
所以公道和不公道都不可丢弃。
只有这样,才能算是有容人的雅量呢!
天茂 发表于 2010-4-4 20:11

多谢各位指教。我认为:公道自然成功,不公道不成功。
公道有绝对公道、普遍公道与相对公道,不公道也如此。
所谓绝对的不公道,是指各种邪恶腐败,各类违法犯罪。
所谓普遍的不公道,是指剥削与变相剥削的思想与制度。
所谓相对的不公道,是指人难以改正的缺点错误与陋习。
解决绝对不公道需要依法严惩、革命斗争等对抗性手段。
解决普遍不公道需要思想教育,改革创新等非对抗方式。
解决相对不公道需要批评团结,理解宽容等和谐的方法。
判断绝对、普遍与相对不公道的理论是宇宙法则,实践是行为后果。
宇宙法则就是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总规律,而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断。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所谓公道都是站在自私立场上的伪公道。
再次感谢哲人闲思、天茂、黎民、皎皎和阳阳等各位老师批评斧正。
11#
发表于 2010-4-5 10:54:36 | 只看该作者
有“似与不似”的话题,兴致勃勃来观战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4-5 20:11:48 | 只看该作者
这本来就是我的看法嘛!
你认为公道的,在别人看来就是不公道;
你认为是不公道的,在别人看来可能就是公道的。
所以公道和不公道都不可丢弃。
只有这样,才能算是有容人的雅量呢!
天茂 发表于 2010-4-4 20:11


若吾赞成阁下观点,公道就可有可无;然,这世界还是需要公道,也有公道,对否?故,公道是存在的,阁下话不全对。现在,公道在《似与不似》的哪个位置,给田先生出题啦!
13#
发表于 2010-4-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若吾赞成阁下观点,公道就可有可无;然,这世界还是需要公道,也有公道,对否?故,公道是存在的,阁下话不全对。现在,公道在《似与不似》的哪个位置,给田先生出题啦!
哲人闲思 发表于 2010-4-5 20:11


西西,真好玩儿!王暎豪的“公道主义”一说,是典型的意淫狂。(easy lah!意淫无罪,代表人物是贾宝玉!但是“意淫”在华文中是贬义词,凸显其主体在现实中的无能为力。 )在现实中,“公道”是道德领域中人们笼统的共识之代称。不懂“主义”、严重缺乏法律常识的人,因为“无知者无畏”,才敢不怕丢脸,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扯在一起冒充有识之人。

如果纯属善意的追求,本来是可敬的,但是以否定一切异己的偏激示人,其实是自我灭绝。很简单的道理,随便哪一个宗教组织出面考证一下王英豪的份量,他连在office假公济私上网玩的机会都成问题。真的有天真赤诚还好,不然他这个意淫可把芙蓉姐、凤姐甩下几条街了。

至于在“似与不似”的哪个位置么,依俺的小见识,王暎豪的“公道”还真是老百姓俗话说的“四不像”,一个号称信仰马列的人要为全世界的人强行立法,这本是恐怖分子的基本特征;但你说他是恐怖分子呢,他还穿着一件有纪律标记的制服,也不懂他的上级老板会不会管人——这是普通人的“啥都不是”。说到在“三论”中“似与不似”的位置,俺看是天茂先生厚道,给人留着余地。“似与不似”是个锐利的第三点,以实效来论,那种不知所以的“公道”应该是在它的边缘吧~
14#
发表于 2010-4-6 10:55:24 | 只看该作者
华丽丽路过`

肤浅脉深骨骼重,有深有浅才易于了解。在这个资讯时代,哲学的任务该转型了。
15#
发表于 2010-4-6 13:32:09 | 只看该作者

除了“意淫”二字,就没别的理论了?新加坡的皎皎者就这素质?

本帖最后由 王暎豪 于 2010-4-6 14:14 编辑
西西,真好玩儿!王暎豪的“公道主义”一说,是典型的意淫狂。(easy lah!意淫无罪,代表人物是贾宝玉!但是“意淫”在华文中是贬义词,凸显其主体在现实中的无能为力。 )在现实中,“公道”是道德领域中人们笼统的共识之代称。不懂“主义”、严重缺乏法律常识的人,因为“无知者无畏”,才敢不怕丢脸,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扯在一起冒充有识之人。
如果纯属善意的追求,本来是可敬的,但是以否定一切异己的偏激示人,其实是自我灭绝。很简单的道理,随便哪一个宗教组织出面考证一下王英豪的份量,他连在office假公济私上网玩的机会都成问题。真的有天真赤诚还好,不然他这个意淫可把芙蓉姐、凤姐甩下几条街了。
至于在“似与不似”的哪个位置么,依俺的小见识,王暎豪的“公道”还真是老百姓俗话说的“四不像”,一个号称信仰马列的人要为全世界的人强行立法,这本是恐怖分子的基本特征;但你说他是恐怖分子呢,他还穿着一件有纪律标记的制服,也不懂他的上级老板会不会管人——这是普通人的“啥都不是”。说到在“三论”中“似与不似”的位置,俺看是天茂先生厚道,给人留着余地。“似与不似”是个锐利的第三点,以实效来论,那种不知所以的“公道”应该是在它的边缘吧~
皎皎 发表于 2010-4-6 09:58

谢谢皎皎的批评斧正!您没像“文革”时期的红卫兵那样,不仅要我批倒批臭,还要踏上一万支脚,拉出去火刑、枪毙,让他永世不得翻身,我就千恩万谢了!让大家看到底谁恐怖?
既然皎皎女士也离不开“意淫”二字,我真不知道何是羞耻了!你所谓无能为力而意淫,那么,有权有势者就可以欺压百姓了,否定一切、称王称霸了,这就是您的民主与公道观点!
此外,既然意淫无罪,那么,我上网传播公道主义就有罪了,随之我的领导也有管理失职之罪了,我因工龄已满、工伤评残休养也不让上网说公道了,皎皎者确实比我们领导水平高!
面对东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崛起,西方国家、美国霸权有能为力吗?他们收买豢养了大批的网特汉奸,并利用恐怖分子,民族分裂分子,能把中国四分五裂吗?这是否也是意淫呢?
公道主义就是“四不像”!我如果完全像了某个学说,那不是成了抄袭剽窃侵权了吗?我不抄袭自主创新、勤奋创造公道主义不行吗?无理干涉别人言论自由,这是民主?还是强盗?
强盗、霸道之人最怕公道主义!这就是建立公道主义的现实物质基础,这就是建立公道主义的社会实践需要。越是稀少奇缺的越是珍贵的,越受邪恶反对的,越是民主正义而有价值!
16#
发表于 2010-4-10 09:41:01 | 只看该作者
若吾赞成阁下观点,公道就可有可无;然,这世界还是需要公道,也有公道,对否?故,公道是存在的,阁下话不全对。现在,公道在《似与不似》的哪个位置,给田先生出题啦!
哲人闲思 发表于 2010-4-5 20:11
刚刚看到先生的回帖,迟复为歉!

搞哲学,就是要站在高处看问题,要全面地看问题,不能只看到局部和眼前。
但是,为人处事,却离不了局部,离不了眼前,也离不了公道,不能不讲是非,不能不辩好坏,不能不看对错。
《似与不似》中有一句话:“失重出成果,平衡保长久”,就是这个意思。
17#
发表于 2010-4-10 22:25:57 | 只看该作者
((请阁下用您的哲学观点,谈一谈王瑛豪先生的“公道主义”。
它又是在《似与不似》的哪个位置?

cc王瑛豪先生)))))
真不明白,“公道主义”能说是xxx的。


我对版主的(同理,
主张公道,也会丢失所谓的不公道。
何况,判断一件事情公道不公道,其主观性太强,并不是一种共识。
因此,这种主张不具有完善性,可能会导致偏见。)真不理解。
公道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谁的。
有人认为这是公平的,他认为不公平,这不能看做是公平不存在。
看来俩位对哲学本质,还没有清晰的认识。
18#
发表于 2010-4-11 16:47:36 | 只看该作者
我对版主的(同理,
主张公道,也会丢失所谓的不公道。
何况,判断一件事情公道不公道,其主观性太强,并不是一种共识。
因此,这种主张不具有完善性,可能会导致偏见。)真不理解。
公道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谁的。
有人认为这是公平的,他认为不公平,这不能看做是公平不存在。
看来俩位对哲学本质,还没有清晰的认识。
渣智 发表于 2010-4-10 22:25
如果先生坚持认为有一个绝对的“公平”存在的话,这就相当于物理上牛顿的“绝对时空观”。
事实上,科学就已经是最客观的了。即便如此,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亦已被爱因斯坦的“相对时空观”所替代。我们在哲学上怎么还会抱着“绝对公平观”不放呢?

如果还是想不通这个问题的话,请先生拿出一个您认为“绝对公平”的具体例子来,咱们详细分析一下如何?
19#
发表于 2010-4-11 16:51:1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先生坚持认为有一个绝对的“公平”存在的话,这就相当于物理上牛顿的“绝对时空观”。
事实上,科学就已经是最客观的了。即便如此,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亦已被爱因斯坦的“相对时空观”所替代。我们在哲学上怎 ...
天茂 发表于 2010-4-1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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