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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令生效后首起免死案逆转 五司推翻终身监禁 马男子难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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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5 13: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法令生效后首起免死案逆转 五司推翻终身监禁 马男子难逃死刑
郑靖豫
2015年01月15日



死囚贾布林在2013年被改判终身监禁和鞭刑,但控方以贾布林杀人手法残暴、冷血为由上诉,昨天被最高法院改判死刑。三司说:“答辩人(贾布林)在攻击过程中展现明显的残暴和野蛮行为,他完全不理会死者究竟会不会存活,尽管他当时的意图只是要抢劫。”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自从2010年谋杀罪名成立以后,马来西亚砂拉越犯人贾布林的命运就在生死之间徘徊。他在罪成时被判处死刑,后因新加坡有条件废除强制性死刑而获重新判刑机会,并获改判终身监禁。不过,他的命运昨天再出现逆转,被最高法院上诉庭改判死刑。
由五司组成的最高法院上诉庭,昨天以三对二的情况下,推翻高庭对贾布林(Jabing Kho,31岁)重判时所施加的终身监禁和鞭刑。这是法庭有酌情权决定谋杀犯刑罚的法令生效以来,第一起谋杀犯在重新获判终身监禁后,控方上诉的案件。
虽然五名法官之间对贾布林攻击中国客工曹如银(40岁)的手法是否狠毒有不同见解,可是他们都对法庭有权斟酌是否向谋杀犯施加死刑时所考虑的因素有一致的看法,即包括罪行是否引起公愤。
最高法院上诉庭在昨天发表102页长、具有指标性的判词中,阐述左右法庭判予死刑的因素时说,案件会不会引发公愤,视乎罪犯的干案手法是否狠毒或无视他人生命。
贾布林与同乡加林(Galing Kujat,30岁)在2008年2月17日晚上在芽笼通道抢劫中国客工曹如银(40岁)。贾布林用粗树枝攻击曹如银,导致他脑袋开花,昏迷六天后伤重不治。
贾布林和加林一起受审,双双在2010年被判谋杀罪名成立,处以死刑。不过,在隔年审理的上诉中,加林的罪名改为“抢劫兼伤人”,被判坐牢18年半和鞭打19下。贾布林的上诉则被驳回,死刑不变。
不过,新加坡从2013年起废除杀人意图较轻谋杀犯的强制性死刑,给了贾布林一线生机。高庭在同年重新判刑时,对他处以终身监禁和24下鞭刑。
可是,控方以贾布林杀人手法残暴、冷血为由,提出上诉。
赵锡燊法官、潘文龙法官和陈成安法官同意控方的陈词。他们指出,贾布林从后袭击曹如银,用树干往他脆弱的头部打了一下,在对方没有还击和已经倒下后,还继续对他下至少两次毒手。这说明了贾布林明显罔顾他人性命。
三司说:“答辩人(贾布林)在攻击过程中展现明显的残暴和野蛮行为,他完全不理会死者究竟会不会存活,尽管他当时的意图只是要抢劫。”
另一方面,吴必理法官和李兆坚法官却认为,没有确凿证据可以在排除合理疑点的情况下,证明贾布林攻击曹如银的头至少三次或使劲攻击曹如银,以致后者头骨骨折。
贾布林昨天闻判时目无表情。然而,他的律师安南受访时说,贾布林前年获得重判而逃过死刑,所以这一次他抱着希望出庭。律师也透露,会考虑向总统申请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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