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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3:3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何惜薇
2015年01月21日


国会侧记
“部长指出这个法案其实针对可容纳至少1000人的宿舍,法案的名称却是外籍员工宿舍法案,那我们为什么不把它正名为‘专门建造的客工宿舍法案’?我觉得妥善管制所有客工宿舍是重要的……我们为何不考虑参照酒类管制法案的做法,把其他相关的管制都纳入一个法案里头,使管制框架更完整?”
说这番话的是身为外籍劳工中心主席的宏茂桥集选区议员杨木光。
外籍员工宿舍法案昨天在国会提出二读,除了杨木光,参加辩论的其他10名议员中,大部分都提出法案为何只针对大型客工宿舍的疑问。对此,人力部长陈川仁屡次表示小型的客工宿舍已受其他法令管制,而目前大型宿舍越来越多,所以必须有新法令来管制。
所谓“专门建造的客工宿舍”(purpose-built dormitories),都可容纳至少1000人。
针对杨木光的上述提问,陈川仁强调,率先推出有关法案不排除将来推出更具概括性法案的可能性,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应对迎来更多千人客工宿舍的挑战,希望开发商和建筑商等可及时把有关要求纳入设计方案。
陈川仁也承诺,政府将继续致力于改善外籍工作队伍的管理,不论是针对他们的居住或工作条件。
然而,议员们显然没被说服,接下来还有议员提出经营大型客工宿舍者可能垄断市场等方面的担忧,不只一位议员要求政府成为宿舍的开发商。
不难理解议员们为何提出不同的想法。
一般而言,要求业者首先取得执照或认证才能营业,是要为行业设立专业水平,从而保障使用相关服务者享有一定素质的服务。理论上,规定所有业者都持有执照,再对特定业者有更严苛的要求,似乎更容易实行。可是,外籍员工宿舍法案却只规定可容纳1000人以上的宿舍须申请执照,这不免让人担心政府有双重标准,对较小型客工宿舍的要求更低,住在里头的客工也就不能使用大型宿舍应提供的种种设施。
在新执照框架下,经营大型客工宿舍者除了须改善公共卫生与安全,还得在宿舍范围内建设迷你超市、提款机、邮件收集处,在周末和公共假期定期为客工举办活动,并提供无线上网(WiFi)和收费电视服务等等。
另一方面,以1000名客工作为下限,也让议员们担心业者会走法律漏洞,建容量少于这个数目的宿舍。针对这点,陈川仁只能无奈地以任何时候都可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没有办法杜绝业者推出可容纳999张床客工宿舍的做法。不过他说,大部分客工宿舍都会由政府招标,业者要得标就不得不符合政府对床位数目的特定要求。
与外籍员工有关的课题至今依然容易牵动民众的心,昨天共有11名人民代议士参加法案的辩论,凸显了议员们深知有关课题能对民众造成极大影响。部分新加坡人不愿意看到过多客工流连于住家附近,觉得这会对他们的安全构成威胁,并且导致他们出行不便。
不过,诚如淡滨尼集选区议员伍碧虹所说,推出外籍员工宿舍法案是要清楚传达一个信息:我国要竭力为工作准证持有人提供更优质的居住环境,而不是要“让客工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或者是让他们完全与社会隔绝”。
换言之,客工宿舍不是监狱,在今后的相关辩论中,如何不断改善客工的居住条件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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