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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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妈妈欲租组屋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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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08:5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梁清娥   读了3月22日张恺展先生的投函《老人希望租组屋》后,我也有一些感触。只是我的身份跟他不一样,我是一位单亲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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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08:57:12 | 只看该作者
离婚之前,前夫为了还信用卡和其它债务,把屋子给卖了。还债后剩下的两万多元,他坚持要平分,然后一走了之,不见踪影。两个月后,他回来和我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我,也没有赡养费。20岁的大女儿和17岁的小女儿,目前都还在求学,母女三人都要靠我的一份微薄薪水过活。幸好她们在学校和福利机构都有申请到一些援助,还能减轻一点负担。

  没了屋子,我们只好在外面租了一间主人房来住,每月租金要600元。租了一年,再也无力负担,只好搬走。

  搬出来后,寄住在小姑家。怎知共住了一年多,小姑因为孩子要回来住,要我在5月底之前搬离。她怕人多,太拥挤会有摩擦——如果我们不搬,到时将会有九个人共住在一间五房式组屋。

  和张先生一样,我也曾经向国会议员求助,向他们陈述我的处境。议员几次写信代我向建屋局申请租赁组屋,建屋局回信拒绝。理由是我已向建屋局购买两个单位组屋,在自由市场卖出已得过好处,已失去向建屋局租赁组屋的权利。

  至于购买组屋,我是没有这个能力。我的薪水太少,得不到贷款。现在我通过一个单亲家庭福利机构把我的处境再向建屋局反映,希望建屋局能通融一下,批准我的申请,让我们母女三人有一个安定的住所可以专心做工和求学。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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