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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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哲学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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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7:4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张建民 于 2010-3-22 10:24 编辑

    美的哲学定义:美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是具体的环境、现象、事情、行为、物体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所具有的功利性能、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人类为了满足生存发展的需要,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具体事物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取出来的,具有自身的内容、形式、边界、限制和规定,同丑相对立的元实体事物。

   美是部分具物体事的组成部分,美不能够离开具体事物单独存在。 美存在于个别具体的环境、现象、事情、行为、物体之中。美景、美酒、美玉、美事、美的生活都是包含美的具体事物。

   庄子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仪,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大美、明法、成理存在于天地、四时、万物之中,是天地、四时、万物的组成部分。

   柏拉图认为:美不是美的具体事物。美是理念,是美的具体事物所以美的原因。

   柏拉图所谓的理念,是指部分可感具体事物共同具有的规定、性能和组成部分。柏拉图所谓的美是指一切美的具体事物共同具有的规定、性能和组成部分,是指接触美的具体事物的人产生美感的原因,是指美的具体事物所包含的不可被人感知但可被人知道的抽象事物。

   美是部分具体事物具有的促进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功利性能、正面意义和正价值。

   什么是价值?

   价值的哲学定义:价值是全部可感事物共同具有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是自然事物普遍具有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性质和能力,是人们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经验过的全部事物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象出来的,包含一般物质和具体形式两个组成部分、相对独立存在的元本体事物。

   自然事物普遍具有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性质和能力。自然事物、环境、现象具有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人类具有改造自然环境、变化客观事物的性质和能力,各种化学物质具有相互发生化学反应、融合生成新物质的性质和能力。

   人们约定俗成地把个别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性质和能力称为价值。例如: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劳动价值、化合价值、文化价值、宗教价值等,都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性质和能力的称谓和界定。

   价值是元本体事物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正价值和负价值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元本体的哲学定义:元本体是全部可感事物共同具有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是全部可感事物共同具有的规定、限制和性能,是人类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全部经验过的事物中发现、界定、彰显、抽取出来的,具有一定边界、限制、规定和冠名,包含两个或多个对立统一组成部分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本体自然事物。

   价值、时间、空间、运动、物质、精神都是全部可感事物共同具有的普遍性规定,都是同可感事物有密切联系的,依存在全部可感事物之中的元本体事物。

   什么是正价值?什么是负价值?

   正价值是部分具体事物具有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能和正面意义,是依存在部分具体事物之中的,有别于负价值的实体自然事物。

   负价值是具体事物具有的有害于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能和负面意义,是依存在部分具体事物之中的,有别于正价值的实体自然事物。

   大家都知道,自然环境、自然现象、自然事物、自然变化具有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具有影响和作用人类生存发展的价值。有的具体环境、现象、行为、事情和物体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发展,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有的具体环境、现象、行为、事物有害于社会和人类的生存发展,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负面意义和负价值。

   真、善、美是世界上部分具体事物具有的有利于社会和人类生存发展的特殊功利性质和能力,是部分具体事物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和正价值;假、恶、丑是世界上另一部分具体事物具有的有害于社会和人类生存发展的特殊性质和能力,是另一部分具体事物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负面意义和负价值。

   美是价值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之一,是和负价值相互对立的正价值,是和丑相对立的元实体事物。美是部分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是人们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美的具体事物中发现、彰显和抽取出来的,包含两个或多个对立部分的元实体事物。

   元实体的哲学定义:元实体是部分自然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是部分个别自然事物共同具有的种或属的普遍性规定和性能,是人类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部分个别自然事物中发现、界定、彰显、抽取出来的,具有一定边界、限制、规定和冠名的实体自然事物。

   普通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表述的认识对象都是元实体。

   “美”不论是作为名词还是形容词,它所表述的客观认识对象同普通名词“人”、“蔬菜”、“水果”所表述的认识对象一样,都是部分可感具体事物所具有的种、属或类的普遍性规定,都是人们从个别具体事物中发现、知道、分辨、界定、抽象出来的,具有一定边界、限制、性能、规定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元实体自然事物。

   我们凭借眼睛只能看到个别具体的人、个别具体的蔬菜、个别具体的水果,而不能看到一般抽象的人、一般抽象的蔬菜和水果,我们凭借手只能触摸到个别具体的美的物体,而不能触摸到一般抽象的美,不能触摸到一般抽象的实体自然事物。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一般事物或元实体事物具有的特征。

   什么是美感?美感是怎样产生的?

   美感是人在接触具体事物受其作用和影响的过程中,大脑下意识地对影响和作用人的有关具体事物进行价值判断后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心理感觉,是人脑认识思维行为的产物和结果,是人们从认识实践活动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取出来的,具有多种规定和限制的实体自然事物。

   美感形成和产生的原因可分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两个方面。具体事物具有的特殊性质和能力是美感产生的外部原因。人具有的生存发展意识、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获取和处理各种信息知识的能力是美感产生的内部原因。

   人在密切接触具体事物的过程中,当具体事物具有的某种特殊性质和能力正在满足人的生理或心理需要时,就会引起人体内部发生生理变化,这种变化就会作为信息源向人脑不断发出信号,引起人脑细胞内部的生理化学变化,使人脑产生快乐的美好感觉。或者当人判明作用和影响自己的具体事物能够满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要时,也会引起人脑细胞内部的生理化学变化,使人脑产生快乐的美好感觉。

   例如:优质白酒或葡萄酒具有加速人体血液流动的速度、提高人神经细胞兴奋度的特殊性质和能力。一般人饮用了优质的酒饮料以后,进入人体的酒饮料凭借自己的理化性能,就会加快人体血液的流动速度,提高人的体温,提高人神经系统的兴奋度,人体内部发生的这些变化不断地向大脑传输有关信号,从而使人心理上产生出舒适、愉悦等美的感觉。

   当大家一起品尝了百年窖藏的优质茅台酒后,常常会异口同声地说好酒、美酒。茅台酒对我们的嗅觉器官、味觉器官、消化器官产生的作用和刺激,会由各个感觉器官分别转化为电信号传输给大脑,使大脑产生快乐和美的心理感觉。茅台酒所具有的物理化学性能,是作用和刺激人的感官,引起大脑产生美感的客观原因和根据,是茅台酒所具有的有利于人生存发展的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存在于茅台酒之中的美。

   人在接触具体事物受其作用和影响的过程中,大脑会下意识地根据记忆贮存的知识对有关具体事物进行价值判断,形成和产生有关具体事物价值性质的判断知识,在大脑对有关事物的价值知识同记忆贮存的有关人生存发展需要的知识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处理后,心理上就会发生某种变化、产生愉悦、舒适或者不适、难受的特殊感觉。

   例如:当在沙漠里长途跋涉口干舌燥的人看见酸杏或听到别人提起酸杏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口水,产生口渴程度有所缓解、舒适或美的感觉。虽然当人看到或听到酸杏的时候,酸杏并没有进入人的口中,并没有使人体发生了某种实际的生理变化,但是在人通过大脑下意识地对看见或听见的酸杏进行价值判断后,心理上确实发生了解渴、舒适的美感。

   人脑思维组织在受到感觉器官传来的有关外部具体事物的信息信号刺激下,会发生某种生物、化学反应和变化,会产生有关具体事物的特殊心理感觉。这就是美感形成和产生的生理机制。

   人类在自然界产生以前,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好比是贮藏在地下的矿藏,静静地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不存在现在完整意义上的抽象事物,不存在所谓的价值,不存在美丑、好坏、善恶这些价值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

   人类在自然界出现以后,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具体事物具有的真、假、美、丑、善、恶等组成部分,逐步被人从个别具体事物中发现、彰显、界定、分解和抽象出来了。价值,美、丑、善、恶等抽象事物的形成和产生,同可感个别具体事物、同人的认识实践活动有密切关系。

   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人的艺术创造具有保障和促进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能够创造人类生存发展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能够使人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增长知识,提高认识思维能力、获得精神自由,得到改造、完善和发展,是包含美的具体事物。

   人为什么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因为世界是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因为自然和社会的环境、现象、行为和事物具有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因为人只有通过自身的实践行为,消除环境、现象、行为和事物对人的生存发展具有的负面意义和负价值,增大环境、现象和事物对人的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才能实现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目标。

   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在人脑产生的命令、意向、方案、原则、方法的指挥下发生和进行的,社会实践是社会意识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社会意识是社会实践的本质和规定。人的社会实践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爱美嫌丑的社会行为,是发现美、追求美、创造美的活动,是爱美嫌丑社会意识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爱美嫌丑是社会发展具有的必然要求、必然趋势和客观规律,是人的一般社会意识。

   美是包含两个对立组成部分相对独立存在的具体事物。

   一切事物都包含两个或多个对立的组成部分,是相对独立存在的具体事物。任何一个具体事物也必定是另一个更大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和组成元素,是一个非独立存在的抽象事物,事物是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美是一般物质和具体形式、一般美和特殊美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美的事物具有的物理、化学、生物、精神的性能,就是一个“美”所包含的一般物质,美的事物具有的性能的特殊性规定,就是一个“美”所包含的具体形式。

   两个或多个美的具体事物分别包含的美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美,也不存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美,任何美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组成的统一体。一个美的具体事物所具有的美是唯一的美,具体的美同时也是一般的美,非唯一的美。

   我们之所以称两个或多个具体事物都是美的具体事物,是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特殊性能、正面意义和正价值,它们具有相同的美。我们之所以用不同的语言和词语描述和称呼两个或多个美的具体事物,是因为它们所具有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能力是有差别的,它们所具有的正价值量、所具有的美是不相同的。

   和谐、烂漫、磅礴、壮阔、温柔、热情、博大、健壮、浩瀚、善良、豪放是美的各种不同的具体形式,是各不相同的具体的美。美是和谐、烂漫、磅礴、温柔、健壮、浩瀚、善良、豪放共同具有的一般内容和本质。美是一般的和谐,和谐是具体的美,美存在于和谐、烂漫、磅礴、浩瀚、温柔、热情之中。

   对一个具体事物美不美的判断是对这个具体事物包含的价值性质的判断。对一个美的具体事物美的程度的判断,是对这个具体事物包含的正价值数量的判断。

   要正确判断一个具体事物具有的价值性质和价值数量,必须注意严格区分个别具体事物和一般具体事物。

   一般具体事物所具有的价值是正价值和负价值组成的统一体,真的、善的、美的具体事物同假的、恶的、丑的具体事物是同一个一般具体事物。因此不能说一般具体事物是美的具体事物或丑的具体事物,只能说一般具体事物是一个价值物。没有具体时间、地点、条件限制的“天下雨”是一般事物,“天下雨”作为一般事物既是好事又是坏事,既是美事又是丑事。
只有个别具体事物才是包含美或者丑的实体自然事物。

   个别具体事物、个别具体的人、个别具体的事情、个别具体的环境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情况下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所具有的作用和影响、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的性质是不相同的。

   只有联系具体的情况,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对个别具体事物、个别具体的人、个别具体的事情、个别具体的环境进行分析,我们才能准确地判断出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价值性质和价值数量。


   例如,只有对具体时间、空间、情况的天下雨进行分析,才能确定天下雨对社会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具有的意义和价值的性质,判定具体的天下雨是包含美的个别具体事物还是包含丑的个别具体事物。否则就无法说清楚天下雨是好事还是坏事。

   个别具体事物是具有时间、空间、情况、条件、关系等具体规定的事物。个别具体事物、只有个别具体事物对人类才具有一定的正面价值或者负面价值,才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或者负面意义。

   美的社会客观标准。

   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具有正面意义和正价值,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必然趋势和基本规律,能够满足社会绝大多数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是美的社会客观标准。

   不同的人对同一个具体事物、具体现象、具体事情、具体环境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有人认为它很美,有人认为它不美,还有人认为它很丑。对于什么是美食、美酒、美景、美物、美人、美事、美行的问题,人们给出的答案也不相同。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因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认识能力和不同的知识经验。认识能力强、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可以迅速准确地判明一个认识对象具有的价值性质和价值数量,能够一目了然一个具体事物的美和丑、好和坏。缺少知识经验的人很难正确判断一个认识对象具有的价值性质和数量,不知好歹和美丑。初生牛犊不怕虎,这是因为初生牛犊没有关于老虎的经验知识,不能正确判断老虎对自己的生存所具有的负面意义和价值。情人眼里出西施,这是因为情人之间相互接触时间比较多,已经深刻认识了情人对自己的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识和正价值,是包含美这种特殊规定的美人。

   因为个体和集体的生存发展需要或利益时常存在差别。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个体和集体的生存发展需要和利益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少数人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和利益时常存在差别。

   社会和谐符合社会绝大多数人生存发展的需要,但不符合个别想浑水摸鱼的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因此,社会和谐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就是美,对个别人来说就是不美。

   电视剧宰相刘罗锅的主题歌中有两句歌词: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咱老百姓。这两句歌词唱得太好了,完全符合天理和社会发展规律。天地之间有大美,老百姓的生存发展需要是称重万物的秤砣,是丈量世界的尺度,是区分美与丑、善与恶、好与坏、真理与谬误的社会客观标准。

   美是元实体事物。

   事物的哲学定义:事物是人类为了实现生存发展的目的,通过日常的认识实践活动,从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取出来的,包含一般的物质、元素、质料和具体的界限、特征、形式,相对独立存在的对立统一体或矛盾体。

   人类语言表述和界定的一切对象都是真实的个体自然事物,都是对立统一体或矛盾体。一个事物就是一个矛盾,就是一个对立统一体。

   物同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混沌自然,同人类的认识实践活动有密切关系,是混沌自然同人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产物和结果。如果没有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混沌自然,如果没有人类的认识行为,就没相互区别、具有一定边界、限制和形式的,包含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然质料的个体事物从混沌整体中产生和彰显出来。

   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的事物。根据每个事物自身具有的特点,我把世界上的事物分为五个不同的种类:元集体事物、元分体事物、元实体事物、元本体事物、元体事物。这个关于事物的哲学分类系统完全满足了世界万物的科学分类系统必须具备的有限的、覆盖的、无交的三个条件。
每个事物作为事物大家庭里的一个成员都分属于这五个事物小家庭之中的,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同一。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可以独立于这五个事物小家庭之外,也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可以处在两个事物小家庭之中。

   美是一部分事物具有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丑(或恶)是另外一部分事物具有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美、丑同生命一样都不是每一个事物都具有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而是作为一部分事物的组成部分或元素,既依存于又独立于这部分事物的个体事物。我把仅依存于部分可感事物,而不是依存全部可感事物存在的事物(或认识对象)称为元实体事物,美是一个具体的元实体事物。

   人类关于美的本质、美的感觉、美的定义、审美活动等问题进行的讨论和认识,具有悠久的历史。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对美有许多论述。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记叙了苏格拉底最先提出了美是什么的问题,并对美的本质进行了系统的探讨,最后承认未能最终解决美的问题,以“美是难的”结束。

   苏格拉底或是柏拉图都不是西方美学的真正源头。西方美学的真正源头是比他们早一个世纪的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宇宙美学理论以对数学、音乐和天文学研究为基础。其主要内容是:数是宇宙的本源,宇宙内的各个天体处在数的和谐中。距离越大的天体运动越快,并发出高昂的音调;距离越小的天体运动越慢,并发出浑厚的音调。和距离成比率的音调组成和谐的声音,这就是宇宙谐音。具体可感的宇宙是最高的美。

   毕达哥拉斯对数,和谐与物理现象相互联系的感悟和研究是从音响开始的。传说毕达哥拉斯在路过一家铁匠铺时,听到铁锤打击铁砧的声音,辨认出了四度、五度和八度三种和谐音。他猜想是由于铁锤重量的不同导致了声音的不同,并通过称量不同铁锤的重量确认了其间的关系。随后,他又用不同长度的弦的振动实验发现了弦长与和谐音的关系。可以说,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个发现声音与数字比例相对应的人,从而率先建立了日后成为西方音乐基础的数学学说。毕达哥拉斯堪称西方美学的开山鼻祖,他提出了美是数的和谐的理论观点,为美学的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石。

   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录》中提出“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认为“美和愉快的都不过是我们的判断和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休谟认为对于美决定性东西还在于“人性本来的构造”、习俗或者偶然的心情。

   康德《判断力批判》认为:审美判断是“凭借完全无利害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是“惟一的独特的一种不计较利害的自由的快感”。

   黑格尔在《美学》中指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正是概念在它的客观存在里与它本身的这种协调一致才形成美的本质”。自然美是理念发展到自然阶段的产物,艺术美是理念发展到精神阶段的产物,艺术美高于自然美。桑塔耶纳在《美感》中给美下了一个定义:美是积极的、固有的、客观化的价值。

   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提出了“美是生活”的定义,坚持美以及艺术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强调现实美高于艺术美,反对纯艺术论。

   普列汉诺夫在《再论原始民族的艺术》指出:社会人看事物和现象,最初是从功利观点,到后来才移到审美观点上去。人类所以为美的东西,就是对他有用,是为了生存而和自然以及别的社会人生斗争上有着意义的东西。功用由理性而被认识,美则凭直感的能力而被认识。人在享受着美的时候,虽然几乎并不想到功用,但功用可由科学地反思而被发见。然而美的愉乐的根底里,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见得美了。并非人为美而存在,乃是美为人而存在的。

   中国人对美的认识和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为美学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美”是中国古代人把羊与大两个汉字字组合在一起造出来的新字。“美”的字面含义是饲养的羊肥大了,具有满足人生存所需食物需要的性质和能力了。汉字“美”的字面含义同我在“美的哲学定义”中关于“美”的基本看法和观点完全相同。

   在中国古文书籍里,清楚地记录着许多中国古人关于美的本质、美同其他具体事物关系的正确看法和观点。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围绕美的本质问题,中国学界展开了一场大讨论,形成了一些基本观点。一是以高尔泰为代表的主观论,认为美完全是主观的,美作为一种意识与客观对象无关。二是以吕荧为代表的社会意识说,认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第二性的现象”。三是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典型论,认为美是客观的,“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典型就是美”。四是以朱光潜为代表的客观和主观统一说,认为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五是以李泽厚、刘纲纪等为代表的客观社会说,认为美既有客观性,也有社会性,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回顾人类关于美的思想发展史可以看到,人们已经认识到美不是具有可感形态的个别具体事物,美是同个别具体事物相联系的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具有的能够引起人产生美感的性能和原因,是同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同功利或价值相联系的认识对象。在人类长期不懈追求美的征程中,我通过哲学思维认识发现了存在于部分具体事物之中的美,提出了美的哲学定义。爱哲学的朋友,你赞同我给美下的哲学定义吗?欢迎讨论和交流。





2#
发表于 2009-12-12 17:50:28 | 只看该作者
先欢迎,再拜读大作~
3#
发表于 2009-12-12 17:50:50 | 只看该作者
1# 张建民

很有创见。希望也能读到您对未来艺术的美的创见
4#
发表于 2009-12-13 17:41:41 | 只看该作者
1# 张建民

呵呵呵,好一篇“美”的宏论。
5#
发表于 2009-12-20 00:06:21 | 只看该作者
所谓美是一件事物所有特征之间的和谐关系,而不在于独立的个别特征,也就是说,事物的所有特征之间关系的和谐,才会在人的意识中反映出美的概念。事物的每个特征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或者说是必须存在的。比如说一件美丽的艺术品,它的颜色、形状、工艺、材质等等这些所有的特征必须相辅相成才能使人产生美的感觉。而且这些特征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存在关系,不是哪个特征优先。
    对于任何一件事物来说,都应该符合这一规律,所以说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比谁更优越。当你以平等的心态对待世间一切的时候,世界的一切就都是美的,美就会无处不在。
6#
发表于 2009-12-21 19:47:5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和“相依哲学”shuihuo君应该有的探讨。
7#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3 12:27:12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美是一种元实体事物。
    元实体事物是部分可感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不是全部可感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
    美作为一个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它不以人的认识为转移。因此我不赞同风路先生关于“当你以平等的心态对待世间一切的时候,世界的一切就都是美的,美就会无处不在。”的观点。
    我认为当人们用正常的心态对待世界万物的时候,世界万物可以分为美物和丑物两大类。
8#
发表于 2009-12-23 13:45:17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做到的,都是人类历史创造的。因此,但凡唤醒生命律动 激发主体创造 能使韵律生辉的事物、现象、进程与存在,都是美的化身和载体。

    美是为我客观化的属人存在。
9#
发表于 2009-12-23 16:56:0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美是一种元实体事物。
    元实体事物是部分可感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不是全部可感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
    美作为一个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它不以人的认识为转移。因此我不赞同风路先生 ...
张建民 发表于 2009-12-23 12:27
对张先生的说法很赞同。但我觉得先生所说的“正常的心态”与我所说的“平等的心态”是有区别的。正常的心态应该是遵循现今道德标准下的理性认知。而当下道德标准对世界的审定是不能做到平等的。我认为:自然界对待每一个事物(不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是平等的,这也是老子说的道法自然的含义之一。
很高兴能与先生对话,在对话中能使自己获益良多!
10#
发表于 2009-12-24 01:30:08 | 只看该作者
我一见楼主的礼服,顿生敬意。像楼主这种尊重网站和网友的态度,是友善和美好的一种。
11#
发表于 2009-12-24 11:07:19 | 只看该作者
美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6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11# 风路

      我认为人类语言表述和界定的一切认识对象都是一个个真实的事物,对立统一是事物的一般特征和本质。美既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美是相对和绝对组成的对立统一体。如果否认美的绝对性,就必然否认美的客观性,如果否认美的相对性,就是否认了美的条件性和规定性。
13#
发表于 2009-12-27 21:17:38 | 只看该作者
12# 张建民 先生讲的我不能完全认同。对于个体来讲,美可以是绝对的,但应该是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因为事物随着时间推移及观察角度的变化,美的内涵就会出现转移、变化,所以也不能说是完全意义上的绝对。而对于群体来讲,美就不会是绝对的,因为对于同一个事物,每个个体对其观察和认知,角度是不会相同的,其间不排除有人会人云亦云(道德、世俗等因素的影响),但就其内心深处的感觉是不可能相同的。
世上本无正邪之分,只不过是论事的角度不同罢了。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1-3 14:25: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张建民 于 2010-1-3 14:27 编辑

同风路先生讨论美
   风路先生认为:对于个体来说美既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而对于群体来讲,美就不会是绝对的,因为对于同一个事物,每个个体对其观察和认知,角度是不会相同的,其间不排除有人会人云亦云(道德、世俗等因素的影响),但就其内心深处的感觉是不可能相同的。世上本无正邪之分,只不过是论事的角度不同罢了。
   我认为“美”是一个有多种规定和限制的事物,它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对立统一的本质和特征,不仅对于个体来说美既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而且对于群体来说,美同样既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美是相对和绝对组成的统一体。
   具有时间、地点、条件、情况多种规定和限制的一个事情、一个物体对个体或族群的生存发展所具有的正面意义、正价值、所具有的美是客观真实存在的,它不以族群中不同个体对其观察和认知的角度不相同、看法不同而发生丝毫变化。
   有多种规定和限制的具体事情或物体,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所具有的性质和能力、所具有意义和价值、所具有的美或丑是客观存在的,正与邪、黑与白、美与丑、善与恶也是客观存在的,风路先生关于“世上本无正邪之分,只不过是论事的角度不同罢了”的看法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15#
发表于 2010-1-3 15:05:04 | 只看该作者
14# 张建民 很高兴看到先生的回复,您说的很有道理。
先生说的美,我觉得应该有一个限定基础,也就是在特定时期的道德标准及规范的前提下。社会群体中的每个成员正常生存于这个群体中的一个必备条件,就是要遵守这个群体确定的道德标准及规范。但我们看到的仅仅是语言和行为方式上的遵守。而其思想是否与需要遵守的道德标准及规范相融合或相抵触,也是需要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即使是相互抵触,但出于生存需要,也会强制自己去遵守。而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对于其他个体认为是美的事物,其内心的感受就不会是美的。

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从狼吃羊这一事件上分析快乐与痛苦、美好与丑恶。一是从狼的角度来看,狼吃羊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狼吃到了羊,它是快乐的,而且狼利用猎获的羊,去哺育饥饿的幼崽,我们看到的是美好的一面;二是从羊的角度来看,羊丢掉了生命,羊是痛苦的,而狼吃掉羊,我们看到的是丑恶的。从刚刚的例子,我觉得,不能简单地从某个角度来看待一个事物。

再举一个例子:最近内地正在上演一部电影《三枪拍案惊奇》,影片中的故事发生在中国的西部,从影片中看到特殊的地理地貌,景色非常美。国内很多人都去那里旅游,可以观赏到色彩奇幻的地貌。但我们从生活在那里的人的角度去看待又会怎么样呢,这是一篇非常贫瘠的土地,那里的人们生活很贫困,我认为居住在那里的人对这样的地貌,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丑的。

我觉得我们认识的是整个世界,应该站在多角度去对客观存在进行观察和思考,不应只站在某一个群体或某一个角度去观察、思考。
16#
 楼主| 发表于 2010-1-3 20:02: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张建民 于 2010-1-3 20:18 编辑

15# 风路
      虽然我们讨论和认识的是整个世界,但是我们只能站在整个人类社会利益的角度、站在绝大多数民族和人民生存发展需要的角度认识世界,而不能站在其它的多个角度认识世界。这是由人类生来具有终生不离的生存发展意识、本性、趋势、必然性、规律所决定的。

      任何关于人们大量屠宰牛、羊、鸡、鸭、乳鸽、乳猪用以食用是丑陋行为的看法和观点都是幼稚可笑的。
17#
发表于 2010-1-3 20:15:22 | 只看该作者
16# 张建民 先生说得好。
我认为,首先人是具有自然性的人,而人的社会性只是自然性的一部分。人类社会的利益与世界的一切密不可分,人类社会的发展也与世界的一切密不可分。
而我们仅仅探究人的社会性,我认为是不全面的。
18#
 楼主| 发表于 2010-1-3 20:31:22 | 只看该作者
17# 风路
   风路先生说的很正确,自然同人类有密切的联系,我们不管做任何事情,既要考虑人类的需要,也要考虑到自然的承受能力,考虑自然的承受能力也是为了人类的利益和需要。联合国刚结束的哥本哈根大会主要讨论世界气候变化问题,实质上是讨论人类生存发展的问题。
19#
发表于 2010-1-3 21:47:09 | 只看该作者
很荣幸和先生探讨哲学问题。
我对道、佛、以及西方哲学的认识,主要来自于我所理解的“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和“相对性原理”。我一直在试图以最通俗、最简单的语言方式,解释哲学问题。
希望先生以后能多加指教。
20#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11:25:53 | 只看该作者
风路先生乐意同我交流讨论问题使我感到荣幸。
   
   我是一个哲学业余爱好者,没有经过哲学专业的学习和思维训练,我从目无一切开始到现在的目中有物经历了漫长的摸索过程,得到的经验是虚心使人进步,每个讨论交流者都是我的老师、都是我的挚友,尊敬老师、尊重挚友、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鼓励、批评总是情。我不仅需要大家的鼓励以增加信心和勇气、而且更需要大家的批评以行进在正确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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