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2025锟斤拷09锟斤拷29锟斤拷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807|回复: 2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突出平衡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7 22:37: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王宏跃 于 2009-12-9 20:58 编辑

序:人们认识世界总希望有一个以一应万的认识经验,这个经验经过实践的不断检验,最后才可以上升为理论。于是,在我们的认识理论中有了“一点论”、“两点论”、“三点论”、“多点论”。其中“两点论”为矛盾论,“多点论”为系统论。这些理论都可以解释世界上不同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过程,然而解释不等于完全把握,总存在一些解释不了的东西。因而,任何一种理论的解释都带有勉强程度,即都是不完备的。    这里的“突出平衡论”也不过是认识经验中的一种罢了。
    突出平衡论本体论:系统(泛指任何事物)(参见注①)所组成的诸因素中含有突出因素反突出因素平衡因素。突出因素决定并控制着系统的发展方向,在诸因素中处于主导地位。反突出因素是突出因素的反面,与突出因素构成一对矛盾,它总是试图要取代突出因素成为新的突出因素。平衡因素是系统的重要组成因素,对突出因素与反突出因素因为脱离自己而具有抑制的倾向,但同时,又由于突出因素能够显明系统发展的方向而具有对突出因素妥协的倾向。因此,平衡因素在系统中具有两种互为矛盾的倾向,即抑制倾向和妥协倾向,这两种倾向的并存,保证了系统内在的和谐与稳定。
     突出因素、反突出因素和平衡因素三者成分比例的不同则会形成不同局面的系统,大致会出现积极、消极和动荡三种局面。(如图)


(图1)系统1      (图2)系统2      (图3)系统3
    图1代表的系统1表明反突出因素不够强大并被较强的平衡因素消融着,而消融着反突出因素的平衡因素又积极向突出因素妥协,形成积极的系统局面,此时的系统也可称积极系统;图2代表的系统2表明平衡因素过于强大,完全消融了另外的两个因素,系统则会显示出过分的稳定而失去了发展速度,因而是一种消极的系统局面,此时的系统也可称消极系统;图3代表的系统3表明突出因素与反突出因素势均力敌,致使平衡因素一会向突出因素的妥协,另一会又向反突出因素妥协,使妥协运动处于矛盾状态,造成系统内部动荡不安,因而形成了动荡的系统局面,此时的系统可称为动荡系统。动荡系统其实可以看成两种互为相反方向运动的积极系统在时间上的组合。一个系统中的消极局面与积极局面往往被周期性地显现出来。
    系统遵循三大定律同构周期律动态平衡律分离融合律
    同构周期律,两个系统的结构性(指系统中突出因素、平衡因素与反突出因素的成分比例)越相类似,则在这两个系统之间通过某一平衡因素就越容易达到相同的系统局面,即形成同构或同周期,这就是系统的同构周期律。
    动态平衡律,在一个系统中存在的突出因素和反突出因素的成分相当,而平衡因素处于劣势,则会造成突出因素和反突出因素对平衡因素的激烈争夺,使平衡因素处于左右妥协不定的动荡局面,即表现出周期性地依次地向两种因素作妥协运动,形成摆动,这就是系统动态平衡律。
    分离融合律,在一个系统中,构成系统的三种因素(尤其是突出因素)会因为追求发展速度各自发展成新的小系统,这是系统分离律。在两个系统之间,如果在第三个系统的平衡作用下会因为追求规模往往会并成一个较大的系统,这就是系统融合律。
    例证:社会作为一个大系统,行政体系可作为一个突出因素,民众可作为一个平衡因素,黑社会与反政府主义分子可作为一个反突出因素。另一方面,社会中的政治因素是个突出因素,其他因素包括经济、文化等因素是个平衡因素,像宗教因素(尤其是邪教)则是个反突出因素。
    自然界作为一个大系统,人类可作为一个突出因素,其他一切生物及非生物所形成的生态环境可作为一个平衡因素,一切超自然的力量(比如外星智慧生物)可作为一个反突出因素。
    人类思维作为一个系统,科学真理可作为一个突出因素,人类其他一切言论集合可作为一个平衡因素,谬论和一些迷信思想可作为一个反突出因素。
    从宏观上看,宇宙作为一个大系统,熵值增加是一个突出因素,巨大的星际空间对宇宙能吸收与传播可作为一个平衡因素,像黑洞一类的天体性质可作为一个反突出因素。
    从微观上看,原子作为一个系统,质子可作为一个突出因素,中子及其他原子核中的粒子可作为一个平衡因素,电子可作为一个反突出因素。
    ① 系统:这里的系统泛指我们的认识和研究的对象事物。将认识和研究的对象称为系统,是由于组成事物的诸因素不止一种的缘故。当考察的系统遇到所谓矛盾论中的外因介入时,我们应当将原系统扩充成包括含有所介外因的大系统,这样更有利于我们对系统的认识与研究。
    [说明:本文作于1996年年底,有特快专递的邮戳为证。如需索要日期凭证,请留言。]
     另两篇相关文章为:
     《追寻悖论的根源》
     《追寻悖论的根源续》
敬请阅读.
2#
发表于 2009-12-8 07:33:48 | 只看该作者
欢迎王宏跃老师到来!这是个走向世界的好窗口,让我们共同努力,将思维成果推向世界。
3#
发表于 2009-12-8 08:46:4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可以重贴一遍图吗?不能看到~
4#
发表于 2009-12-8 09:34:56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欢迎!不过,图片还是得贴过来,不能链接,否则,大家都看不到的。
5#
发表于 2009-12-8 10:00:03 | 只看该作者
    另两篇相关文章为:
     《追寻悖论的根源》
     《追寻悖论的根源续》
敬请阅读.
王宏跃 发表于 2009-12-7 22:37
上述文章已阅,并已留言。希望就悖论问题展开讨论。
6#
发表于 2009-12-8 10:45:03 | 只看该作者
1# 王宏跃

欢迎楼主。有识之士!

好话就不说了,说两点不大中听的:
1 大致上又是新瓶旧酒,换汤不换药,看不出您的新东西在哪里?可以归纳一下吗?
2 关于您对悖论的追究,个人认为那是个没多大意思的题目。中国流行讲“国情不同”。什么东西到了他们那里因为“国情不同”就味道变了,常有。这个就是说环境、前提、条件等改变了,理论行不通,往往就变成悖论了。用俞明三先生的函家局域观来说,就是局域变了,和局域构架有联系的理论往往就难行而“悖”。

愿探讨。请指教~
7#
发表于 2009-12-8 15:56:41 | 只看该作者
1# 王宏跃

附和俞兄,热烈欢迎楼主,期待更多精彩论述!
8#
发表于 2009-12-8 15:57:35 | 只看该作者
6# 阳阳

阳大侠久违~ 这么好兴致,恭喜!
9#
 楼主| 发表于 2009-12-9 19:43:0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的点评,感觉这里的气氛不错.图重新编辑过了,敬请指正.
10#
发表于 2009-12-9 20:31:04 | 只看该作者
9# 王宏跃

欢迎同乡,稍读大作,有另类之感,希望能看到更多的文章。
11#
发表于 2009-12-10 01:10:27 | 只看该作者
9# 王宏跃  

欢迎同乡,稍读大作,有另类之感,希望能看到更多的文章。
王瑞贤 发表于 2009-12-9 20:31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嗳哟!同乡哩!啧啧
12#
发表于 2009-12-10 01:13:02 | 只看该作者
8# 两极使者

嘿嘿,那是,好得不得了。坦言我的谋划:昨天已经飞鸽传书,叫一个兄弟来挑战“倒数天下第一家”了
13#
发表于 2009-12-10 01:16:31 | 只看该作者
很想知道俞明三君对楼主的高论有何看法
14#
发表于 2009-12-10 08:22: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阳阳先生对函家的关注!欢迎对函家的挑战!愿应战求教。
15#
发表于 2009-12-10 08:23:26 | 只看该作者
函家认为有函乃大,各种思想只以时空域的有无论真假,只以时空域的大小论高下。各种理论都有它发光的时空,但各种理论适用的时空域的大小、特征却一定是有区别的。我们努力在时空域的比较上多摆事实讲道理吧,虽然仍然很难分析,但有一定依据,也就是比赛规则,或许大家都能接受些。
16#
发表于 2009-12-10 16:11: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真是崇高啊!死活没坏话~
17#
发表于 2009-12-10 19:35:31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函家对和谐原理、可持续发展的终极追求。有函乃大,就是将各家各派以时空参变安放到各自可发光的位置上。就象按波长分析各种光波一样,以时间为自变量来识用各家各派。因而使函家真正成为识用各家之家的倒数天下第一家。
18#
发表于 2009-12-10 19:43:38 |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本人的崇高,而是世界本来面目的和谐统一,在崇高的哲学思辩中更加显得可亲可信。只有这样,才能使哲学真正的居于人类文明之巅!
19#
发表于 2009-12-10 21:11:0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真是崇高啊!死活没坏话~
蓝色小鹿 发表于 2009-12-10 16:11


呵呵,不像你们那么小气吧?
20#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0 23:05:42 | 只看该作者
6# 阳阳
感谢阳阳先生对拙作真诚指点。先回复第一问:如同上帝存在于基督教中,真主存在于伊斯兰教中,宗教之间具有不少相似成分一样;学说之间具有相通相似之处很正常。相反,如果针对同一对象的论述过于标新立异,颠覆前人之言,那也是难以想像的。突出平衡论与众不同的地方显然在于文中的三幅图,以图论天下,文中的所有文字是在诠释图示,这是形式上新东西;观点中承认平衡因素是重要因素,显然是个三点论,这是内容上的新东西。第二问是问我如何追究悖论,说实话那时心血来潮写下突出平衡论,找了不少辩友论辩,苦于缺少武器,权用悖论问题当成一种对付旧理论的武器罢了。以上答复不知满意,愿交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两极哲理》机构 ( Singapore Registration No: 52903526W )

GMT+8, 2025-9-29 00:21 , Processed in 0.056779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