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着点吧老伙记。骂人也要悠着。伤害人的终究要被人伤害。不想被人伤害最好不要伤害人。
网上交流,讲究的是文明,文明的最低法则,是互相尊重。唯有时刻警剔自己论事要对事,切不可胁事对人。
高凡 发表于 2009-12-13 19:49

我在早报网站的遭遇少有人不知道,我也不想在这里多作赘述。也就一帮下流胚子吧,他们最擅长造谣、污蔑、用尽一切卑鄙手段、比如我后来到了随笔南洋,因为文锋比较锐利,且惯以直言不讳,这不,那帮下流胚胎闻风就来 ...
高凡 发表于 2009-12-13 20:45

哟~~有味着哪~~你不号称自己是什么生物科学家么?理解力咋的那个低、那个不礼貌啊,竟然对人家私事那个兴趣了哈!好,那我告诉你吧,我成天忙着打扫卫
生,给孩子换尿布,做饭,洗衣服。这些都是我的不动产。当然,能动的资产我可不能告诉你啊~~不是,我说哪,我的幸福咋就让你吃味儿了呢?你家有墙没有啊?
如果有,建议你心理平衡点的时候往它靠紧喽,不平衡的时候一头撞过去,事情不就完了吗?
呀!阔太哪!XX你说什么呢?可别哦~~我可没她阔,她住动物园哪!脑袋长得还跟人不一样。住那里的她爱怎么玩怎么玩,爱怎么阔怎么阔,反正我都瞧着乐,就是别把她摆到我跟前来喽。
神经病真能幻想。COME ON DON‘T LOSE YOUR COOL!嘿,这么一说真以为自己COOL了?上流了?天知道神经病患者脑袋里往往都有一个不可解脱的忧伤循环,从一件令他担心的、也是嫉恨的事想到另一
件,而这些事发生的机率却几乎都是微乎其微的,但是这些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比如人家的有钱、没钱、车祸吧,伤残了吧等等,之所以能对神经病患者构成影响,
其作用机制类似白痴更甚于迷信。女人之贱由嫉恨而来,也由此而来,真正一个愚不可及!
正玩着你呢。
玩你,我才不用使出‘两坛上’的看家本领,因为你的水平够不着。对一个长期走不出抑郁的精神病患而言,你的生活已经陷入到了比死亡更为可怕的恐惧症侯里,于此,我对你深表同情。
同情你,因为我自信比你优越。撞墙去吧!
动物求生存,人求生活。这是我不把你当人看的原因。你知道什么叫人文吗?那承地是人类文明的意思。人类的文明不决定在你读了多少书,受过多高的教育,它只
跟领悟力有关。the hardest tumble a man can make is to fall over his ownbluff. 明白这意思吗我们高质低能的生物科学家?
那件事你不提我倒也忘了;不错,那是我写的一篇小小说《找丁的故事》XX说我影射~~之后删掉。我那时只是想;什么破网站,连写小说的言论都要被限~~这下好,你自动提出来了,为了公平起见,你不妨把它放上来让大家看看,看我在影射了谁。再说吧,我写你?你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
当时,几个臭三八没少围攻我,我偏不退。可我说,只许你伤害人,就不容人伤害你?你伤害人那叫风趣,人伤害你那叫肮脏?以为伤害过别人的只待‘事过境迁’之后就得以‘水过无痕’的那叫弱智知道不,一个人高尚与否不是叫人听他说了什么,而是在于看他做了什么。
这等下三滥我连鼻子瞧他的兴趣都没有,妄说和他做朋友。
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留言。说实在话,对X女士所做的一切,那不叫过分了点,是非常过分。用香港人爱说的话,那叫:“我明屈你格,吹咩!”不过,我这么做也就只是‘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在这基础上使了点雕虫小技而已。我很内疚。当然,我不认为丁女士和那下三滥的在一起台底运作对付我的时候能有我现在这内疚的感觉。事实证明,我比你们优越,比你们高贵。而我这种高贵的品格是与生俱来就有的,不是像你们装神弄鬼去显摆出来的。
你再笨也不要低估了文人的实力。文人最可怕之处莫过于发现和谋略。予人为善,人必善待予你,请你记住我这句话。最后跟你说一声:很抱歉!
XXXX[大家看下面这样公开侮辱人的话,在任何一个严肃的网站都会被删掉。对这样的事我有三个选择,第一,和她对骂。骂人的话谁不会,我可是经过文革,下过农村的。只是不肖出口而已。第二,由她去骂。可我看不到我为什么每天一定要接到这样骂我XXXX理由。第三,绕开她走。我想最好的选择是第三了,XX,要么你把她从XX里除掉,要么请把我从XX里面除掉。
我本来是很享受这个XX之间的交流。虽然不能说志同道合,但大家却是相互尊敬,教养上都旗鼓相当。很可以有碰撞火花。现在来了一个这主儿,来的第一天就宣布她有钱有势,是人上人。我们不就从此都是不战自败吗?以后讨论问题,她说的时候,因为是她是优越之人,当然都是对的。我们说时,就是因为嫉妒她。当然就不对啦。也见过一些新加坡的富家子啊。就是李家子弟也有过交道。人家也都很温文儒雅啊,没见过这样的泼妇。
我和她根本没有什么网上对立,我大概就回过她的两三个帖子。她一定把我当成别的什么人了。大家一定奇怪我为何要去调侃她。大约两年前,她刚上随笔网,写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文章和小说,我还以为是个男的,也没太搭理她,一次XXXX写了一篇小说,她在那里阴阳怪气的跟了一个贴,大意是说写的不好吧。我就回贴说;我觉得XXXX写得比你写的好呢。仅此一句而已。她于是恼羞成怒,马上写了一篇小说,指名道姓的骂我。我在随笔上用的可是我的真名。我看了哭笑不得,就送 了一个短消息给了版主XX。XX回说,她这样不对,林子就把她的贴子删了。第二天高凡就撤下了她所有的贴子,不再上来。去年她又回随笔,可我已不太上那边了。记得有一次偶然遇到,骂过她一句,她也没回,也就算了。这就是我们所有的恩怨。本来也就罢了。谁知她一进这个XX就写了那么一个厚颜无耻的宣言。还真是新加坡的富家子,那更是无耻加浅薄。既然她送上门来,我就忍不住涮了她几句。想不到她竟把早报论坛的下流搬来,这是我私人的XXXX,不是论坛。 I don’t have to take it.
X先生开始的这个XXX,本来是件很雅的事,很抱歉我图一时好玩,弄成这样。不过有这样的人在,就是再讨论也没意思了。大家还是可以给我写XX啊。也可在网上聊。
不过,方正君先生的帖还是能够触动我的神经的。不能无辜污蔑人嘛不是?这网络的不正之风让更多人知道也是件好事不是?那好,那我把相关部分的所谓‘证据’放上来让大家瞧个够。话说前因;是我前些日子在随笔所招惹到的窝囊事——是嫉恨没错——是一帮妒妇娘们因了嫉妒而干下的恶行,我最近在某个空间冤家路窄地碰上了其中一个,我本来一心修好,便先下了这么个帖,其重点内容请看: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有钱有势是原罪,我炫耀了吗?我欺人了吗我?看看这段文字:
(( 那就,还说说我呗:你信也好不信也罢,从小到大,我几乎是一步登天的。从小我就未曾想过原来成功是应该以金钱和权势的标准来加以衡量的。也许这是因为事实上我打小就拥有了太多的金钱,也拥有了我当时年纪能够安全处理的太多权力。从我自己的成功观点来说,在18岁以后的我不仅已经“名成利就”,而且我所从事的都是一项能适合我脾气的工作,是一项任何事物也难以让我改变、转而从事另一个行业的工作,也就是说,什么也改变不了我。除非是发生了某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迫使我必须转业。但这意想不到的事情终究没有发生。当时我确实看不到的,是命运之手允许我在自己的虚荣心影响之下昂首阔步,自觉洋洋得意,自认自己十分重要。所幸的是,我现在比较成熟了,因此我能够怀疑,命运之神是否故意允许像我这般愚蠢的人在自己的虚荣镜子之前展示自己,进而使我最终能够看清楚自己的行为是那么的可笑。现如今,我对自己的前途仍旧十分乐观;犹如一部加满了油的车子,只要我愿意,上去坐好喽,双手一摆方向盘,踩上油门,我即可以迅速往前冲,到任何地方。你就恨我吧。我就这么个人。))
说白了吧,我那意思不过就为表明1.)把物质财富当做成功的标准是错误的。2.)我们应该抛弃以名利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公职或所谓的高级地位的错误观念。如此而已嘛,却有人马上就嫉恨得原形毕露了~~@@@@
不错,这是我回她的一个帖。另外,请再往下看我跟她交锋的部分铁证:


大家看到那满纸的妒酸味了吗?看到人家在台底下是怎么个运作法了吗?看到人家如何一手遮天去只管她放火不许人点灯了吗?在那里她们也许可以一手遮天,没想离开了那里她们什么也不是。公道是能讨得回来的。我等待的是 ...
高凡 发表于 2009-12-14 16:12

更令人遗憾的是,还有这种变态的言论“要怪只怪你,没事干嘛要贴出来嘛。显摆哪!!!”,倚老卖老说风凉话,当然有可能就是“凑热闹”自己的马甲。就算不是,这种封建“贞洁烈妇”的土包子言论,也是不健康的网络毒素,顶着似是而非的劝谏之名,害人不浅!
我在早报网站的遭遇少有人不知道,我也不想在这里多作赘述。也就一帮下流胚子吧,他们最擅长造谣、污蔑、用尽一切卑鄙手段、比如我后来到了随笔南洋,因为文锋比较锐利,且惯以直言不讳,这不,那帮下流胚胎闻风就来 ...
高凡 发表于 2009-12-13 20:45
悠着点吧老伙记。骂人也要悠着。伤害人的终究要被人伤害。不想被人伤害最好不要伤害人。
网上交流,讲究的是文明,文明的最低法则,是互相尊重。唯有时刻警剔自己论事要对事,切不可胁事对人。
高凡 发表于 2009-12-13 19:49
12# 高凡
如果这是事情的开始,坦白说是您的态度有问题了——“你就恨我吧。我就这么个人。))“,你自己先宣布跟对方对立,是蛮奇怪的!
如果对方是一个人,您这番说辞虽然骄傲,还贵在有些推心置腹的诚 ...
mr.clamsy 发表于 2009-12-14 18:07



高凡:
哟~~有味着哪~~你不号称自己是什么生物科学家么?理解力咋的那个低、那个不礼貌啊,竟然对人家私事那个兴趣了哈!好,那我告诉你吧,我成天忙着打扫卫
生,给孩子换尿布,做饭,洗衣服。这些都是我的不动产。当然,能动的资产我可不能告诉你啊~~不是,我说哪,我的幸福咋就让你吃味儿了呢?你家有墙没有啊?
如果有,建议你心理平衡点的时候往它靠紧喽,不平衡的时候一头撞过去,事情不就完了吗?
XX:
呀!阔太哪!XX你说什么呢?可别哦~~我可没她阔,她住动物园哪!脑袋长得还跟人不一样。住那里的她爱怎么玩怎么玩,爱怎么阔怎么阔,反正我都瞧着乐,就是别把她摆到我跟前来喽。
高凡:
神经病真能幻想。COME ON DON‘T LOSE YOUR COOL!嘿,这么一说真以为自己COOL了?上流了?天知道神经病患者脑袋里往往都有一个不可解脱的忧伤循环,从一件令他担心的、也是嫉恨的事想到另一
件,而这些事发生的机率却几乎都是微乎其微的,但是这些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比如人家的有钱、没钱、车祸吧,伤残了吧等等,之所以能对神经病患者构成影响,
其作用机制类似白痴更甚于迷信。女人之贱由嫉恨而来,也由此而来,真正一个愚不可及!
XX:
正玩着你呢。
玩你,我才不用使出‘两坛上’的看家本领,因为你的水平够不着。对一个长期走不出抑郁的精神病患而言,你的生活已经陷入到了比死亡更为可怕的恐惧症侯里,于此,我对你深表同情。
同情你,因为我自信比你优越。撞墙去吧!
高凡:
动物求生存,人求生活。这是我不把你当人看的原因。你知道什么叫人文吗?那承地是人类文明的意思。人类的文明不决定在你读了多少书,受过多高的教育,它只
跟领悟力有关。the hardest tumble a man can make is to fall over his ownbluff. 明白这意思吗我们高质低能的生物科学家?
这里的发帖很有问题。回大腕网友的所在帖子:
就当我乱骂人吧。觉得我神经病像疯狗似的乱找人的茬儿也行,反正这符合她们这些人的作派。我不就是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么。谢谢交流。
高凡 发表于 2009-12-14 21:00

我现在知道什么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喔~~楼上的全错~~那里没有一个帖是她的,都是我给她回的帖,至于她的帖我没放上来,一般挺好,就是酸了点,是我故意找她的茬儿,明白了吗?
看来思版主也挺关注这事,可惜我没太多时间解释,如果对这事真感兴趣,多 ...
高凡 发表于 2009-12-14 21:41







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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