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也搭擂台:关于妓 [打印本页]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7 12:39
标题: 也搭擂台:关于妓
本帖最后由 堕落的卡布奇诺 于 2009-12-7 12:41 编辑
先明确定义。
打擂台的朋友您别拿古代的女艺人还是宗教借口来替妓女开脱。
我给定义一下:是以卖淫为业的人,而卖淫,则是以性服务换取金钱(服务和接受服务的一方涉及性器官就是性服务)。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形式有不同称谓,如妓女在夜总会、舞厅、酒店等场所工作的妓女称为小姐、三陪女(中国大陆)。以援助交际形式进行性交易的称为援交妹,于街上兜搭嫖客的妓女称为站壁(台湾)或企街(香港)等。而男妓则有鸭子、男公关、牛郎的称谓。
我在另一个帖里说了:娼妓的恶不在于用金钱出卖生殖器的使用权或服务,要不然深究起来世界还真成了男盗女娼、不堪入目了,而在于其险恶的并发症!廉耻丧弃带来的危险,种种犯罪和践踏道德。问题在这里。
不懂是不是人心都萌动着天茂老师“似与不似”的超脱论调,发现这个厚道理智的网站也有些朋友不小心混淆了是非,居然对“妓”滥施同情心。这是混淆,可不是超越。基于这些想法,俺也打擂台。俺的立场:
妓女、男妓都是丑恶的,寡廉鲜耻,无耻之尤。纵然包容性开放,也绝对不能同情他们。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7 12:43
小帖一发俺就已经稳操胜券。估计没什么异议。这样就请版主给预备奖品了。
作者: 闪闪惹人爱 时间: 2009-12-7 15:25
1# 堕落的卡布奇诺
支持。任何堕落行为打击的是全体正义,如果这点都含混不清,道德将死无葬身之地。
作者: 闪闪惹人爱 时间: 2009-12-7 15:27
一个问题:以各种生殖器官保健为借口的按摩服务算不算“妓”?
作者: 曹衣描 时间: 2009-12-7 15:47
中国官媒常说的一句话“人权最基本的是生存权”,说得很实在。仓廪实而知礼仪!你跟饥民宣扬道德,不如只给他面包。
上面说的也对,其实很多妓女追求的显然不是生存,而是“捷径”。丧失廉耻换来物质进步,这对循规蹈矩的人来说确实不公平。
作者: 忘忧轩 时间: 2009-12-7 19:55
俺也有一个问题:为啥红灯区的流莺看上去比巴刹里的良家妇女美?
作者: 俞明三 时间: 2009-12-8 07:53
擂主及诸位先生的正义感令人敬佩!函家学说的函即第三点对这些价值观问题都有哲理上的规定。但世界上的事物确如天茂先生所说,实质上是似是而非的,这是世界无限变化的本质所决定的。人类的文明,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结出的使“似与不似”的事物人为函界而清,分出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来。哲学是人类文明的终极探求,函家学说正是以“一切都是以时间为自变量的函数”这一命题来识用众说纷纭,似与不似的各家之家的。
作者: 战略合作 时间: 2009-12-8 08:18
妓也是以时间为自变量的函数? 请教怎么理解?
作者: 天茂 时间: 2009-12-8 10:01
关注此帖,暂不评论。
作者: 阳阳 时间: 2009-12-8 10:31
俺也提一个“条件与趋势”的问题:
俗云“贱相”、“贵相”、“面善”、“脸黑”……有没有“妓相”?有些相书上是有载的。做的准吗?做不准。比如以前的女性笑不露齿,行不摇幅就是尊贵相,体颤身摇就是贱相。以此拘泥,西方则全是荡妇淫娃……
俺强调:任何堕落都是不值得同情的,与文明进步的方向相反的一切言行都必需严厉打压,不然不公平!
俺只说一条:相同前提下,好看的女人比难看的女人更容易堕落。有反对的没有?
作者: 要有光 时间: 2009-12-8 11:39
妓是无能和没有操守的下贱货色。有反对的没有?
追加一句;比死还要失败的贱货。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09-12-8 15:55
这一台师出有名,正义和道德的大旗呼啦啦招展,好看得很!
支持一下。很多易辨的是非的确因为被忽略导致人们观念模糊和行为堕落,道德的被忽略(“被”是2009的流行词汇哦~
)尤其如此。此帖不过甫一开头,就一石激起千层浪,可以预见后面的好戏。擂主加油!各路豪杰请畅所欲言,言无不尽。祝您尽兴。
作者: 哲学就像内裤 时间: 2009-12-8 17:41
不能一边倒啊,那就不好玩咯~
各位,什么叫“滥施同情”?简单说,排除“性”的要素以外,妓们就一定比其他行业阴险、狡诈、无耻么?
不要告诉我所谓合法行业、高尚行业里没有卑鄙下流的行止。坦白说,我们自己在职场上何尝没有弱肉强食之举呢?
俺不是佛教徒,但是俺赞成佛教里门槛低到干脆取消的泛滥同情。连放下屠刀的都能立地成佛,卖肉体魅力的和卖精神实力的有什么让人不能接受的分别么?
俺认为,不需要标榜为妓女、男妓讨说法之类,但是也不需要敌视、仇视他们。堕入这种不为社会所接受的“贱业”,是人生难以磨灭的污点,非常可耻,已经是极大的失败了,真是和上面网友说的,甚至比死还要失败。但是俺提一个“平常心”。
如果这类人威胁我的家庭,那绝对不能手软。任何人危及我的家人,都不能含糊。但是除此之外,一个平常心去对待,就可以了。
有没有支持的?能打倒擂主么?
作者: 俞明三 时间: 2009-12-8 18:55
妓也是以时间为自变量的函数? 请教怎么理解?——战略合作
战略合作先生,妓也是以时间为自变量的函数,函家的分析是,妓是在男女性行为失轨的时空中产生的必然现象。在妓行为发生的这一时刻,双方往往认为是合理的,因为双方的欲望感觉与夫妻间性生活的欲望感觉,在他们看来性生活这一点是相同的。但这个时刻一过,或许回味、后遗症就不同了,甚至十分懊诲,有罪之感。这就表明妓生活与夫妻间的性生活是不同时空中的性现象,前者是不正常的,后者是天经地义的。也就是时空变了,性生活的函数形式、函数值(与普世价值相比)也就变得不同了。
作者: 卿本天籁 时间: 2009-12-8 19:26
13# 哲学就像内裤
我赞成平常心。支持你。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09-12-9 08:32
下雨了,闲着也是闲着。
美女明星出卖撩人的姿态获得巨大的声誉财富,不仅没有人说不公平,还争相效仿,只恨自己命不好。女星出售妖娆发生在心理层面,妓女出售色情发生在肉体层面。为什么前者受到羡慕,而出后者被仇视?士兵使用武器,丧失性命。帝王使用语言,统治江山。咖啡市场仅次于石油,种咖啡的拉美人和新加坡投机咖啡的交易员,谁更幸福?窃钩者猪,窃国者猪猴。妓女现象再次说明人生的境界在于话语权。做具体工作的,和妓女的下场一样,满足了社会的需求,获得可怜的报酬,还被人唾骂。色情和犯罪有因果关联吗?相关系数高不一定是因果关系。如果色情市场规范化,未必就一定导致犯罪。葡萄牙政府把毒品非罪化,发给吸毒者康复救助指南,吸毒的人口反而减少了。在没有强权的自由社会里,人会为美好的东西付出努力。女人希望嫁给成功聪明英俊健美的男人,而希望比较逊色的男人有较强的道德自律。
网络色情屏蔽最强的国家:沙特伊朗叙利亚巴林埃及阿联酋科威特马来印尼新加坡肯尼亚印度古巴中国。屏蔽能解决基因层的压力吗?网络色情内容每天都在增长,欧美德国澳洲都是色情大国,也许他们道德真的很低下。姓马的美国人写得那个小说怎么说的-没有被诱惑过的道德是最纯洁的,还是说被诱惑过的?
作者: 神情 时间: 2009-12-9 08:50
挺楼上的话语权!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09-12-9 10:12
感谢17楼的支持
没想到这个话题也可以变成擂台
作者: 神情 时间: 2009-12-9 10:22
18# 盔甲厂
感觉这位先生很有深度!
很有道理。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0:28
俺也有一个问题:为啥红灯区的流莺看上去比巴刹里的良家妇女美?
忘忧轩 发表于 2009-12-7 19:55 
第一、 流莺们浓妆艳抹,这是她们的卖点嘛。这年头的化妆,连母猪打扮打扮都能成刘晓庆。
第二、审美疲劳。良家妇女常见,看到很不同的扮相感觉刺激。
第三、 不排斥少数流莺略具姿色。其实这个比率和日常生活中的比率差不多。哪里都有品质好点的和次点的。
满意不?满意给点掌声,俺准备光明正大地组建粉丝团。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0:38
一个问题:以各种生殖器官保健为借口的按摩服务算不算“妓”?
闪闪惹人爱 发表于 2009-12-7 15:27 
算。
老祖宗的礼义廉耻已经把这个问题的原则定得很高明了。比如内衣成为“亵衣”,“猥亵”!正因为太接近所以造成侵犯。。。这个事的另一个极端是封建烈女在街上被男人碰了一下,回家拿刀把那条胳臂看下来。俺反对血腥事件,但这个事里体现的高尚原则是没错的,的确可歌可泣。单独拎出来就是“士可杀而不可辱”!
经商难免角逐,但是把主意打在性器官上,实在让人不齿,这类按摩行业的经营者出发点就很可耻,知耻而耻,十恶不赦,比按摩女、按摩男更加堕落,真所谓“奸商”!
还有,法律对性行为的定义不明确吗?现在很多电视剧、文学作品(包括日本的村上春树类),老是讲什么不用传统门路或方式,就能保持婚前的“纯洁”了?!可耻,可耻!这种“权变”的意识流毒不浅,害人无数!不可容忍!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0:41
擂主及诸位先生的正义感令人敬佩!函家学说的函即第三点对这些价值观问题都有哲理上的规定。但世界上的事物确如天茂先生所说,实质上是似是而非的,这是世界无限变化的本质所决定的。人类的文明,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 ...
俞明三 发表于 2009-12-8 07:53 
俞大师驾到,蓬荜生辉!
俺请教一个问题:因为“似是而非”,就应该听之任之?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0:41
关注此帖,暂不评论。
天茂 发表于 2009-12-8 10:01 
天大师好,谢谢关注!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0:48
俺也提一个“条件与趋势”的问题:
俗云“贱相”、“贵相”、“面善”、“脸黑”……有没有“妓相”?有些相书上是有载的。做的准吗?做不准。比如以前的女性笑不露齿,行不摇幅就是尊贵相,体颤身摇就是贱相。以此拘泥,西方则全是荡妇淫娃……
俺强调:任何堕落都是不值得同情的,与文明进步的方向相反的一切言行都必需严厉打压,不然不公平!
俺只说一条:相同前提下,好看的女人比难看的女人更容易堕落。有反对的没有?
阳阳 发表于 2009-12-8 10:31 
反对!
俺用科学反对你。好看难看这个事,基本上来自形体、五官的和谐度。
简单地说:身体表征和谐度高——性格较完善、修养较进步——对诱惑的抵御力强。
恁说总体俺也说总体。服不服?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0:54
妓是无能和没有操守的下贱货色。有反对的没有?
追加一句;比死还要失败的贱货。
要有光 发表于 2009-12-8 11:39 
汗一个~
基本上说得不错。什么时候哪国出现男妓总统、妓女总理,估计艾滋病已经泛滥到无可收拾,人伦道德已经模糊不堪了。。。。
一个人,但只能有点素质修养,不至于乱了阵脚到社会公论的界限以下的尺寸。
贵贱不在于出身,在于自身嘛。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0:57
这一台师出有名,正义和道德的大旗呼啦啦招展,好看得很!
支持一下。很多易辨的是非的确因为被忽略导致人们观念模糊和行为堕落,道德的被忽略(“被”是2009的流行词汇哦~
)尤其如此。此帖不过甫一开头,就一石 ...
两极使者 发表于 2009-12-8 15:55 
是的,道德“被忽略”是个大问题。版主明鉴。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1:01
不能一边倒啊,那就不好玩咯~
各位,什么叫“滥施同情”?简单说,排除“性”的要素以外,妓们就一定比其他行业阴险、狡诈、无耻么?
不要告诉我所谓合法行业、高尚行业里没有卑鄙下流的行止。坦白说,我们自己在 ...
哲学就像内裤 发表于 2009-12-8 17:41 
呵呵,“平常心”是真人心,可是得用的是地方。给你个指导方向,对权势,要用平常心;对卑微,要用恭敬心;对下贱,要用敌对心。
激动一下,感觉俺有点宣昶玮语势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1:09
下
下雨了,闲着也是闲着。
美女明星出卖撩人的姿态获得巨大的声誉财富,不仅没有人说不公平,还争相效仿,只恨自己命不好。女星出售妖娆发生在心理层面,妓女出售色情发生在肉体层面。为什么前者受到羡慕,而出后者被仇视?士兵使用武器,丧失性命。帝王使用语言,统治江山。咖啡市场仅次于石油,种咖啡的拉美人和新加坡投机咖啡的交易员,谁更幸福?窃钩者猪,窃国者猪猴。妓女现象再次说明人生的境界在于话语权。做具体工作的,和妓女的下场一样,满足了社会的需求,获得可怜的报酬,还被人唾骂。色情和犯罪有因果关联吗?相关系数高不一定是因果关系。如果色情市场规范化,未必就一定导致犯罪。葡萄牙政府把毒品非罪化,发给吸毒者康复救助指南,吸毒的人口反而减少了。在没有强权的自由社会里,人会为美好的东西付出努力。女人希望嫁给成功聪明英俊健美的男人,而希望比较逊色的男人有较强的道德自律。
网络色情屏蔽最强的国家:沙特伊朗叙利亚巴林埃及阿联酋科威特马来印尼新加坡肯尼亚印度古巴中国。屏蔽能解决基因层的压力吗?网络色情内容每天都在增长,欧美德国澳洲都是色情大国,也许他们道德真的很低下。姓马的美国人写得那个小说怎么说的-没有被诱惑过的道德是最纯洁的,还是说被诱惑过的? |
盔甲厂 发表于 2009-12-9 08:32 
你很有料,佩服。
俺感觉先生你在为妓女和社会低层小人物鸣不平。后者俺赞成,前者俺反对!
妓女和小人物是不能划等号的!
不能因为生气赌气就放纵操守,来抱负无能政府和腐败强权等等。
恁最后的问题是说被诱惑过的道德才是最纯洁的,这个俺赞成,经得起考验嘛!不过恁得一条一条分开说,不能说“妓女晚景从良,一世烟花无碍”,这样还是无原则的“权变”精神,这会助长“援交”风、色情按摩风、流莺风等等。恁服不服?
服了作俺的粉丝。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9 11:10
18# 盔甲厂
感觉这位先生很有深度!
很有道理。
神情 发表于 2009-12-9 10:22 
恁先生做俺的粉丝的话,欢迎恁也跟过来。
作者: 阳阳 时间: 2009-12-9 11:58
反对!
俺用科学反对你。好看难看这个事,基本上来自形体、五官的和谐度。
简单地说:身体表征和谐度高——性格较完善、修养较进步——对诱惑的抵御力强。
恁说总体俺也说总体。服不服?
堕落的卡布奇诺 发表于 2009-12-9 10:48 
不能说服也不是不服,保留意见。
坦白说我也对这个领域不了解。
作者: 蓝色小鹿 时间: 2009-12-10 16:31
楼主接着:
最近听好几个娘儿们说什么,女儿是爹爹的前世情人,儿子是妈咪的前世情人。是不是为人父母的真的这样感受?
作者: 思无邪 时间: 2009-12-10 21:12
呵呵,我也听说了。我有三个孩子,可是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14 20:29
楼主接着:
最近听好几个娘儿们说什么,女儿是爹爹的前世情人,儿子是妈咪的前世情人。是不是为人父母的真的这样感受?
蓝色小鹿 发表于 2009-12-10 16:31 
对这样的奇谈,我是不怎么感冒。俺属于传统守旧型的,伦理道德观念很重。
可以这样看吧,现代家庭建设面临新的挑战,有必要引导增强家庭凝聚力,提示人们重亲情。
孩子年幼时可以啦。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14 20:30
呵呵,我也听说了。我有三个孩子,可是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
思无邪 发表于 2009-12-10 21:12 
呵呵,我看也得有钱有闲有心情才能抒情抒成那样。
作者: 四菜一汤 时间: 2009-12-14 20:58
楼主接着:
最近听好几个娘儿们说什么,女儿是爹爹的前世情人,儿子是妈咪的前世情人。是不是为人父母的真的这样感受?
蓝色小鹿 发表于 2009-12-10 16:31 
是初为人母吧,新鲜得不得了。等小孩子顽皮的时候,她们就该说“前世冤家”了。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09-12-15 01:40
本帖最后由 盔甲厂 于 2009-12-15 06:07 编辑
没有想同情妓女和小人物。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我觉得没必要和色情过不去。
性观念开放无所谓好或者不好。只是女人越穿越少,铺天盖地的撩人姿态,为什么不容色情行业?
用各种刺激让男人有想法,但是男人好色却为道德不容。男人只能想不能做?
想法和行动不一致会遭报应的。
上周报纸说证据表明,有脾气不发,性格隐忍的人患癌症的几率比对比组高几倍。
也许色情和某些社会道德理想不相容。
同性恋和某些人的道德理想也不相容,消灭他们?
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相容呢?
道德理想是个人偏好还是社会的最优解?
如果是个人偏好,为什么色情的个人偏好就是错误的?
我觉得社会最优解的基础是自由,而不是一个具体的道德理想。
任意双方只要彼此不直接伤害对方的幸福,彼此就不必干涉对方的行为。
道德标准单一的社会不好玩。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15 09:49
36# 盔甲厂
有想同情妓女和小人物。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我觉得没必要和色情过不去。
性观念开放无所谓好或者不好。只是女人越穿越少,铺天盖地的撩人姿态,为什么不容色情行业?
用各种刺激让男人有想法,但是男人好色却为道德不容。男人只能想不能做?
想法和行动不一致会遭报应的。
上周报纸说证据表明,有脾气不发,性格隐忍的人患癌症的几率比对比组高几倍。
也许色情和某些社会道德理想不相容。
同性恋和某些人的道德理想也不相容,消灭他们?
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相容呢?
道德理想是个人偏好还是社会的最优解?
如果是个人偏好,为什么色情的个人偏好就是错误的?
我觉得社会最优解的基础是自由,而不是一个具体的道德理想。
任意双方只要彼此不直接伤害对方的幸福,彼此就不必干涉对方的行为。
道德标准单一的社会不好玩。
盔大侠的思考很有深度。容俺想想再回应。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15 09:59
大致上看来,盔大侠思维跳跃幅度很大,说理和调侃并行。剑走偏锋,避重就轻,轻易地就把话题切换到好玩不好玩了——俺是佩服,不是讽刺。也许这样的思路更好,贴近生活方式,更容易和现实接轨。
俺从中提炼出几个俺认为有价值的问题:
1 探讨色情的尺度。
2 已有的社会道德标准缺陷在哪里?
3 社会“最优解”的基础是自由吗?
4 健康人生,如何在自由和道德的夹击中顺利前行?
……
作者: 天茂 时间: 2009-12-15 10:06
没有想同情妓女和小人物。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我觉得没必要和色情过不去。
性观念开放无所谓好或者不好。只是女人越穿越少,铺天盖地的撩人姿态,为什么不容色情行业?
用各种刺激让男人有想法,但是男人好色却为 ...
盔甲厂 发表于 2009-12-15 01:40 
这个评价比较公允。
所谓道德,只对某一社会发展阶段所适用。我们已经抛弃了过去的许多道德观念,今后也还将逐步淘汰现在的许多道德观念。
人类追求自由和快乐愿望是无可厚非的,但前提是不以伤害他人的利益为准,长久来看,并不是以违反社会道德为准。
当然,在现阶段,遵守一定的社会道德还是必须的。
还是《老子》说得好:“知其白,守其黑”。
作者: 要有光 时间: 2009-12-15 21:57
有意思,感情道德这东西不是一成不变的呀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09-12-16 09:02
本帖最后由 盔甲厂 于 2009-12-16 09:03 编辑
刚补了牙齿,亮闪闪的小尖牙。
卡布奇诺兄有兴致,接着玩~
妓女被人鄙视,是因为她们出卖色相吗?是,又不完全是。
教育良好的美女嫁给高龄富翁,虽然公众也认为她是出卖美色,但是相对妓女,她比较少受到鄙视。
少被鄙视的原因?她比多数女人漂亮,可以吸引大多数男人,而他比多数男人富有,可以吸引大多数女人。
对多数人来说,这个交易中的奖品是自己想要的,而筹码又是自己无法支付的。
普通妓女为什么被鄙视?先说出卖身体这回事。
各个社会形态的人都有的共识是,一切幸福基于身体基础之上。
能把身体当成幸福的目的,就不把身体当成获得幸福的手段。就是说身体比钱贵。
普通妓女出卖身体所得,仅和工薪阶层相当,甚至还远不如。
收入接近,普通人没有出卖幸福的目的,而妓女出卖了幸福的目的。
所以妓女被鄙视的原因,是做了经济上不明智的选择。
或者说:她们被鄙视不是因为出卖色相,而是因为没有能力把色相卖得更贵。
出路是多读书多思考研究客户,终极目的是做高档客户的终身大单。
从良,和公司转变经营模式差不多,是被迫的,艰难的,而且往往最终是失败的。
#38楼的问题也都有意思
作者: 剩有须眉 时间: 2009-12-16 09:57
有意思。
楼上分析的这个妓女受鄙视的原因比较详尽。前面好像也出现了妓女是失败者这样的观点。
不过我觉得你们都还未尽其言。
人生难免失败,失败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社会规则也具体到法律、道德、纪律等很多层面以对“失败”进行描述。你如果完全没有传统的概念我没法跟你谈,但如果多少有一点的话——为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对于跟性有关的堕落,却总是强调“万恶淫为首”?换句话说,为什么传统上确定“性”方面的堕落是较之其他更大的“失败”?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16 19:15
1 探讨色情的尺度。
传统上华人的色情尺度,在礼法的壁垒之内呈相当开放的状态。
先看“开放”的状态。从乡村到城市,从庙堂到林泉,所谓“闺房之乐”是天仙也羡慕的。这个话题说来也很有趣,改天有必要详细论述。稍微举几个例子,春宫图大行其道,淫具和春药花样繁多,《金瓶梅》提到的就有银托子、硫磺圈、缅铃、白绫带、封脐膏、颤声娇、闺艳声娇 等等。红楼梦里贾琏王熙凤夫妇白昼宣淫,完事让人端大盆水进去清洗,不避家奴。章回体旧小说里多见把丫鬟“收用”了3P、4P……老百姓嫖妓由高堂、乡党、母老虎等等以各种形式制约,官员由国家法律界定,比如明清等明文规定官员不许嫖妓。
一言以蔽之,在法律和道德以内色情是炽烈的。华人很会享受色情。
不讳言,我认可这个古典、传统的尺度。
眼下关于色情的问题却是不妙得很。尺度混乱、同情泛滥,伦理规范倍受冲击。这是令人担忧的!
一个朋友开玩笑说父女乱伦在现在的避孕措施下是可以的,当事人自由选择,社会不应苛责。幸亏他是开玩笑,不然真是让人吐血!简单说,爱情这个东西不能绝对自由,必需纳入整体的社会秩序,通盘考虑合理引导。伦理道德的高明和科学之处在此不能逐一论述——很多例子,大家可以设想一下色情尺度混乱会导致什么局面……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09-12-17 04:39
鼓掌……
这个问题探讨得越深刻,对道德和人性越有正面的作用。
作者: 思无邪 时间: 2009-12-17 15:41
期待下文,楼主请~
作者: 大腕加盟 时间: 2009-12-18 09:03
从良,和公司转变经营模式差不多,是被迫的,艰难的,而且往往最终是失败的。
这话透着深刻!
作者: 蓝色小鹿 时间: 2009-12-18 23:30
嗯这个话题很好玩,得尽量多来玩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09-12-21 09:42
从43楼看,传统虽然不允许官员嫖妓,但是言外之意传统是允许色情业在民间存在的。
42楼的问题:为什么性的堕落比其他堕落更失败?我答不出。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09-12-21 19:42
48# 盔甲厂
试回答: 这个问题和性行为的特点与定位有关系。
简单说,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基本呈现:性被越藏越深。古人从以赤身裸体展示各自生殖器官的无与伦比,呈显自己的不凡,发展到用树叶遮蔽,而后以兽皮裹身……物理上的埋藏加上越来越多精神上的埋藏,比如礼法、道德、各种社会评价……
和“性开放”或不开放是两个问题。因为被界定得越私隐,就在基本人格、尊严上承担了越重的意味。
而人生最大的失败,是对自己的完全否定。
所以,性这方面的失败更为“重大”。之所以“重大”,虽然最终取决于个体认识,但根本取决于社会认识。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09-12-21 22:52
呵呵,基本赞同楼上。
作者: 娴雅 时间: 2009-12-23 12:06
从43楼看,传统虽然不允许官员嫖妓,但是言外之意传统是允许色情业在民间存在的。
42楼的问题:为什么性的堕落比其他堕落更失败?我答不出。
盔甲厂 发表于 2009-12-21 09:42
因为更危险。
两极使者的分析在谱,此外,更核心的原因在于人类的社会属性。
技术上来说,性快感未必就是极致。当人类基于进化、进步等目标,渐渐确立并完善了群体“游戏规则”之后,“性福”得以客观而有效的提升。打个比方:增加游戏难度以提高兴奋度。
但性的堕落危及整体的“游戏规则”,以挑战并破坏全人类的整体利益而掠取个体利益,非常不道德。
其他堕落的“不道德”必然也是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但鲜有涉及层面这么广泛和深刻。
作者: 蓝色小鹿 时间: 2009-12-24 01:27
玛丽莲毛铮铮反骨呀……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09-12-24 08:03
52# 蓝色小鹿
玛丽莲和毛都是色的传说。
作者: 娴雅 时间: 2009-12-25 21:37
楼主好久不来了~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09-12-25 22:03
呵呵,真是“道通天地有形外”。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10-1-1 14:52
呵呵,思入风云变态中。
作者: 哲学就像内裤 时间: 2010-1-2 11:47
这一擂楼主赢了!
妓女丑恶,妓女失败。妓是社会的失败人群之一。
完了?
作者: 冷风细雨 时间: 2010-1-2 16:53
卫道之士还真不少。我只想起两句老话。一个是广东人常说的"有头发谁要做秃头”。还有中国人常说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作者: 思无邪 时间: 2010-1-2 17:06
呵呵,57#的朋友结论好像下早啦。
还没讨论完,楼主先生也有没发表完的高论。
作者: 半缘修道 时间: 2010-1-4 11:15
问:“卫道”在时下还有没有现实意义?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10-1-4 11:51
60# 半缘修道
越是道德衰微的情况,“卫道”就显得越有必要。
“无为而治”的前提是人民素质极大幅度的提高,在此之前,当政者、爱国者、仁厚者、一切具有责任感的人,都不能回避“卫道”的课题。
以前这里有位谈教育的仁兄,(好久不见),不然请他仅仅谈谈“教育与卫道”。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该如何面对“卫道”?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10-1-6 05:03
各位新年好。
我仍然觉得妓女只是经济现象,市场为经济上不成功的男女提供了性资源共享机制。
出于道德考虑而消灭妓女现象的想法有逻辑上的不一致。
妓女和商人有什么不同?说妓女不劳而获是不公平的,她不得不付出的先天秉赋也是经济资源。商人首先偏好歧视性定价(同样的产品对不同的客户定价不同),然后是以市场定价(收取客户能承受的最大化利润的统一定价),不得已才依成本定价。消费者把钱给商人,让他有经济能力包养情人,而不必和其他男人分享低贱的妓女。商人的贪婪为什么不被指责有害道德?妓女和商人的区别是前者降低成本支出,后者扩张流水收入,目的都是获得更大利润,为什么在道德面前受到不同待遇?崇拜强者鄙视弱者罢了。
当然,妓女是失败的。可是如果杀人犯在监狱可以有良好的人权保障,无业者可以从政府长时间领取救济而无需劳动,妓女为什么应该受到鄙视?至少她为了生存付出了成本。嫖客也是失败者,但是他不过是通过市场找到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方式。包养情人的官员商人学者减少了其他男人可以选择的性资源,他们的贪婪不受指责,再一次,因为他们是经济上的强者。
如果妓女应该受到惩罚,那么包养情人的人和被包养的情人应该接受同样的处罚吗?
鄙视肯尼迪总统和玛丽莲梦露?会被人笑酸葡萄心理吧。
男人的性驱动会随着其他方面的满足而消减吗?我怀疑。
克林顿总统够成功,只因为白宫里好看的女人都被夫人赶走了,最后连莱温斯基都是好的。
被女人远离的,不成功的男人,性压力比总统的弱吗?未必。
让妓女继续存在吧,她们已经受惩罚了。
社会产出率提高,获得个人幸福的途径增多,这个行业不会太兴盛的,危害也没那么大。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10-1-6 05:11
我觉得卫道的现实意义恐怕不大。
一代或者两代消费动物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养成了。
语言能改变他们的思维心理定势吗?
最终恐怕还是经济条件的约束,甚至战争来改变他们。
作者: 阳阳 时间: 2010-1-6 10:31
楼上很强大,顶。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10-1-7 10:26
62# 盔甲厂
各位新年好。
我仍然觉得妓女只是经济现象,市场为经济上不成功的男女提供了性资源共享机制。
出于道德考虑而消灭妓女现象的想法有逻辑上的不一致。
妓女和商人有什么不同?说妓女不劳而获是不公平的,她不得不付出的先天秉赋也是经济资源。商人首先偏好歧视性定价(同样的产品对不同的客户定价不同),然后是以市场定价(收取客户能承受的最大化利润的统一定价),不得已才依成本定价。消费者把钱给商人,让他有经济能力包养情人,而不必和其他男人分享低贱的妓女。商人的贪婪为什么不被指责有害道德?妓女和商人的区别是前者降低成本支出,后者扩张流水收入,目的都是获得更大利润,为什么在道德面前受到不同待遇?崇拜强者鄙视弱者罢了。
当然,妓女是失败的。可是如果杀人犯在监狱可以有良好的人权保障,无业者可以从政府长时间领取救济而无需劳动,妓女为什么应该受到鄙视?至少她为了生存付出了成本。嫖客也是失败者,但是他不过是通过市场找到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方式。包养情人的官员商人学者减少了其他男人可以选择的性资源,他们的贪婪不受指责,再一次,因为他们是经济上的强者。
如果妓女应该受到惩罚,那么包养情人的人和被包养的情人应该接受同样的处罚吗?
鄙视肯尼迪总统和玛丽莲梦露?会被人笑酸葡萄心理吧。
男人的性驱动会随着其他方面的满足而消减吗?我怀疑。
克林顿总统够成功,只因为白宫里好看的女人都被夫人赶走了,最后连莱温斯基都是好的。
被女人远离的,不成功的男人,性压力比总统的弱吗?未必。
让妓女继续存在吧,她们已经受惩罚了。
社会产出率提高,获得个人幸福的途径增多,这个行业不会太兴盛的,危害也没那么大。
又见阁下高论,幸甚!
我的要点如下:
1 妓女现象是不会被消灭的。这个或然率和人性中永远有堕落的一面,或者大同世界永远不可能实现等等一样高。
2 可是妓女现象也不能被同情和容忍——这一点正是基于对妓女个体的尊重。
3 您主张把妓女现象完全交给市场经济,我们正是反对这一点。
4 市场经济自身并不完善,更决非万能灵方。人才作为商品参与市场运营的时候,出卖的是体力、智力、能力,而不能是肉体使用权。否则将是文明的倒退、崩溃。
再议。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10-1-7 10:32
我觉得卫道的现实意义恐怕不大。
一代或者两代消费动物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养成了。
语言能改变他们的思维心理定势吗?
最终恐怕还是经济条件的约束,甚至战争来改变他们。
盔甲厂 发表于 2010-1-6 05:11 
盔甲君年轻气盛啊!
老朽不才,正是期冀尽量减少生灵涂炭。如果人类命该爬上峰顶并堕入山崖,我想所谓“人权”,理应包括让他在上山的路上了解路况和选择下山的途径……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10-1-8 08:43
64# 阳阳
承蒙版主支持
作者: 方正君 时间: 2010-1-8 09:00
呵呵,阳版主任侠使气,俨然江湖豪杰~
不似俺们读腐了书的。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10-1-8 09:32
本帖最后由 盔甲厂 于 2010-1-8 09:45 编辑
66# 两极使者
感谢两极版主指教,我理解您所指的文明底线。
不过我原意指的是这个道德在逻辑上有矛盾,包养的情人并不应该比妓女更加合法。我也相信道德不过是无数社会个体的价值偏好的统计叠加。因为多数人不必出卖身体,所以把它规定为非法。不过对少数强者来说,出卖自己的智力和能力也不是可以容忍的,他们掌握权力和资源,购买别人的智力和能力实现自己的意志。当然,强者永远是少数,在文明社会里,只有多数人都能做到的才可以形成道德甚至写进法律。
同性恋,避孕,离婚,堕胎,婚外情,女人衣着暴露,在某些文化里,或者历史上某个时期也是文明的倒退崩溃。和同性恋相比,妓女至少还是符合人类繁衍的自然规律。妓女被规定为非法,这让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心理上比较容易接受。但是结果很可能(几乎一定)是隐形市场,它更低效(在发现价格方面)。性压力这么基本的需求不会因为法律条文就消失。它或者表现为社会其他方面的成本(暴力,抑郁,心理变态),或者表现为社会整体效率的降低(为满足同样需求投入更多时间和金钱)。
我是悲观主义者。我相信社会群体不可理喻。整个社会狂欢的时候不要劝说他们,崩溃的时候及时远离他们。
作者: 神秘的小白羊 时间: 2010-1-8 16:40
哇~ 楼上很冷吔
作者: 神秘的小白羊 时间: 2010-1-8 16:45
有一个问题:
同性恋是先天性的。如果一个人天生其貌不扬,根据“人权”的原则还是应该得到尊重对不对?
逼迫一个同性恋伪装异性恋,这人道吗?
妓女不是天生的吧?确实有个别的很可怜。但多数还不是借口?
作者: 半缘修道 时间: 2010-1-8 17:41
61# 堕落的卡布奇诺
言之有理啊。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10-1-8 19:27
69# 盔甲厂
感谢两极版主指教,我理解您所指的文明底线。
不过我原意指的是这个道德在逻辑上有矛盾,包养的情人并不应该比妓女更加合法。我也相信道德不过是无数社会个体的价值偏好的统计叠加。因为多数人不必出卖身体,所以把它规定为非法。不过对少数强者来说,出卖自己的智力和能力也不是可以容忍的,他们掌握权力和资源,购买别人的智力和能力实现自己的意志。当然,强者永远是少数,在文明社会里,只有多数人都能做到的才可以形成道德甚至写进法律。
同性恋,避孕,离婚,堕胎,婚外情,女人衣着暴露,在某些文化里,或者历史上某个时期也是文明的倒退崩溃。和同性恋相比,妓女至少还是符合人类繁衍的自然规律。妓女被规定为非法,这让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心理上比较容易接受。但是结果很可能(几乎一定)是隐形市场,它更低效(在发现价格方面)。性压力这么基本的需求不会因为法律条文就消失。它或者表现为社会其他方面的成本(暴力,抑郁,心理变态),或者表现为社会整体效率的降低(为满足同样需求投入更多时间和金钱)。
我是悲观主义者。我相信社会群体不可理喻。整个社会狂欢的时候不要劝说他们,崩溃的时候及时远离他们。
很高兴又见盔甲君的高论,如获珍宝
请允许我先笼统地谈一个问题:就算“窃国者侯”,以时下并兼之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之人文状态,要实现世界的秩序、效率以达成人类最高的幸福指数,不如此(维持现有的政治经济道德法律原则)又当如何?
现有的规则和体系毕竟经历了很长历史的推敲、考证,能在此秩序下胜出的,比那部分落败的,总体上要好的多。然否?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10-1-8 19:29
至于法律的界定,那些技术上的问题还要参照具体国情民情。
我们还是坚持,原则必需清晰。
盔甲君有诗人的情怀,兼以哲人的忧伤,令人感佩。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10-1-8 19:30
有一个问题:
同性恋是先天性的。如果一个人天生其貌不扬,根据“人权”的原则还是应该得到尊重对不对?
逼迫一个同性恋伪装异性恋,这人道吗?
妓女不是天生的吧?确实有个别的很可怜。但多数还不是借口?
神秘的小白羊 发表于 2010-1-8 16:45 
呵呵,好问题呀。
想先听听朋友们的看法。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10-1-9 11:03
基本上,俺和两极版主的意见一致。细节上有点不同。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10-1-10 21:13
76# 堕落的卡布奇诺
呵呵,愿闻其详
作者: 闪闪惹人爱 时间: 2010-1-12 12:41
62# 盔甲厂
妓女很享受那些“惩罚”。
这种低调的享受生活形态是对流汗工作的形态的一种嘲讽。
你敢说妓女没有?
唯有拿定主意的人才不听劝说,比如骗子、妓女、政客。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10-1-14 01:01
62# 盔甲厂
妓女很享受那些“惩罚”。
这种低调的享受生活形态是对流汗工作的形态的一种嘲讽。
你敢说妓女没有?
唯有拿定主意的人才不听劝说,比如骗子、妓女、政客。
闪闪惹人爱 发表于 2010-1-12 12:41 
这个贴真是个漫长的主题。
统计地说,妓女不会觉得享受。
如果既有报酬又觉得享受,就会吸引新的从业人员,直到付出和回报达到均衡。
不流汗的工作和流汗工作可以用劳动的投资回报率来衡量。回报和付出相当的,就是流汗的。妓女从事的是流汗的工作。回报比付出高很多倍,有杠杆效应的,就是不流汗的,比如明星,畅销书作家,高级管理人员。流汗是技术含量低的工作,不流汗是技术含量高的工作。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10-1-14 01:13
73# 两极使者
两极版主指的社会原则是约定俗成的。
如果在一个社会里,多数成员想法和我接近,那么妓女也许就合法。多数和少数的问题。社会道德是个体道德的和。
现在觉得道德偏好和信仰差不多,是很个人化的东西,可以被颠覆动摇,但是不能被分析和证明。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10-1-14 01:35
有一个问题:
同性恋是先天性的。如果一个人天生其貌不扬,根据“人权”的原则还是应该得到尊重对不对?
逼迫一个同性恋伪装异性恋,这人道吗?
妓女不是天生的吧?确实有个别的很可怜。但多数还不是借口?
神秘的小白羊 发表于 2010-1-8 16:45 
妓女当然不是天生。但是也应该不是每一个都以邪恶的心态开始。
杀人犯在成为杀人犯之前也都没杀过人。
人心的历程可以想象成一棵树。每个孩子都从树干这个共同起点开始,天真可爱,充满希望。但是最终散开到不同的树梢上,极少数高不可及或几乎触地,多数不高不低。到达某一个树梢之前,一个人已经选择了很多分叉。从整体上看社会提供很多选择,但是,对于已经处在某个节点上的人来说,选择非常有限。总会有人走到妓女这个选择上去。
社会是充满各种噪音的杂烩,要求每个人都理智积极,是过分严格的假设,经济上也不可能实现。
作者: 小哲 时间: 2010-1-14 23:11
这个贴真是个漫长的主题。
统计地说,妓女不会觉得享受。
盔甲厂 发表于 2010-1-14 01:01 
多么有兴趣的事情,如果变成工作来做,都不会享受。
作者: 新加坡啦 时间: 2010-1-15 11:52
妓女当然不是天生。但是也应该不是每一个都以邪恶的心态开始。
杀人犯在成为杀人犯之前也都没杀过人。
人心的历程可以想象成一棵树。每个孩子都从树干这个共同起点开始,天真可爱,充满希望。但是最终散开到不同 ...
盔甲厂 发表于 2010-1-14 01:35 
你这番高论我很佩服。问题是,老百姓可以回避、忽略、漠视这个问题。但政治、法律、教育、道德很多部门很多人都回避不了。这样看来楼主的定位还是没错的,也有必要。
都知道蟑螂苍蝇有害,杀虫剂不停地更新换代,实际情况还是不能完全消灭,甚至念佛的也有。但是社会理念还是要明确的,如果都另类到是非不分了,把害虫纳入“滥仁慈”、“泛人权”、“广义爱心”的范畴,确实不行。
作者: 我问卿狂 时间: 2010-1-15 12:33
71# 神秘的小白羊
那得看是哪种“逼迫”。
人受教调武艺高。“教育”的主要成分是逼迫。没有教化,一派天真的人不过是肩负繁殖使命的高等动物。
作者: 两极使者 时间: 2010-1-17 22:23
80# 盔甲厂
推荐一篇文章仅供参考
http://www.lee-philosophy.org/viewthread.php?tid=868&extra=page%3D1
近来,道德议题屡见於报端。
AWARE(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之争,两方都搬出“道德/价值观”作武器,互相指责。
乒总与刘国栋的纠纷,也被一些评论者看成是“掌权者以高道徳标准作为利器指责别人”的事件。
严孟达因此规劝行动党议员,不要养成“站在道德的高地来看别人的习惯”。
随着言论越来越开放的趋势,势將会更多有道德议题的出现。因为,很多政治与公共议题,归根究底,其实都是道德议题。
道德是什么?
道德 vs 法律
道德是行为的规范。
法律也是行为的规范。不过,道德是柔性的规范,法律则是硬性的规范。
法律所涵盖的行为规范比较根本,如果这些规范受到破坏,就会妨碍到社会的顺暢运作。所以必须明文规定,并以国家暴力作为后盾,强力执行。
道德则没有那么严重,做了一些被别人认为不道德的行为,一般只要不触犯法律,最多只被舆论谴责,社群排斥,左邻右舍指指点点、白眼恥笑。其实,只要自信强一点或臉皮厚一点;认定自己的道徳标准与众不同,就不必躲躲闪闪,遮颜过闹市,旁人也无可奈何。当章子怡被不怀好意的记者问起她与未婚夫在沙滩上的即兴表演时,她坦然回应道,“我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呀!”
道德既不完全受法律管辖,这意味着国家黙认个人有自由选择道德价值的空间。自由主义者认为,政府的责任在于保障民众的自由:保护其人身安全以及财物不受侵犯,但却不应该替他决定生活方式,道德信仰。
这种自由得来不易,人类一直要到启蒙时代以后,才等到不受宗教统辖的世俗国家的出现。
“权威伦理” vs “人文伦理”
不过,至今还是有很多人认为,人类没有明辨善恶的能力,所以道德规范必须由一个勝於常人的权威者(如上帝、先祖或毛主席)制定,这些权威是不容质疑的。这种道德系统称“权威伦理”。
与之对比的是“人文伦理”,其信仰者认为,人本身才能够决定德性与罪行的标准,而不是由凌驾於人之上的权力来决定。人的幸福是倫理价值的唯一标准。
不过,不是每一个自命“人文伦理”的信徒,都有能力用理性来建构其道德准则。因为个人的道德发展是有阶段性的。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健康成长,道德发育停顿的现象很普遍。很多人终其身停留在幼儿阶段。
心理学家科尔伯格(Kohlberg )认为,一个处於前惯例期(Pre-Conventional)的儿童,並沒有道德观念,凡事只著重个人利益和只為滿足自己而行事。直到他发展到慣例期 (Conventional),他才能以他人/社会的标准作判断,以此作為發展自我道德观念的方向,因為這个层次的兒童/成年人希望得到別人/社会的認同。如果他能进一步发展到后慣例期(Post-Conventional),他才能超越一般人及社会規范,對自我有所要求。
一个社会,如果其民众大部份处于惯例阶段,就会把后惯例期的人,看成是离经叛道的捣蛋分子,群起而攻之。
历史却昭示一个事实,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里后惯例期人数会逐渐增加。其佼佼者遂成了改革旧道德、移风易俗的先驱人物,如五四运动的鲁迅、蔡元培。
“道德相对主义” vs “道德客观主义”
看着昔日被视为“天条”的旧道德一个一个被推倒践踏,而匪夷所思的新道德则被一些新人类崇奉鼓吹(例如在20年代,哲学家罗素,著书立说,公然背书婚外性行为),惊慌失措之余,有些人开始怀疑宇宙间究竟有没有永恒不变的道德。
加以,由于资讯的流通与人类学研究的发展,人们对他人的文化社会,知道的越来越多,恍然惊觉别人的道德规范,与自己所信奉的那一套,可以是完全不一样。比如母系社会,不但奉行一妻多夫制,还有走婚的习俗,。再加上现代/后现代哲学家,如尼采、卡特的推波助澜,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也不存在客观的是非标准的“道德相对主义”,开始流行。
道德相对主义由来已久,不是近代的发明。对客观的是非标准深信不疑的柏拉图,终身都在和相对主义者争论。
人类史上,关于究竟有没有客观是非标准的争论,从来没有停过。
善 vs 恶
与“道德相对论者”针锋相对的“道德客观主义者”深信,道德是非是有客观标准的。他们相信,身体力行正确的道德准则,将有助於“人”的完成,是通向人生幸福之路。正确道德规范的客观有效性,就在这里表现出来。西方的亞里士多德与东方的孔子,在这方面,都有同样的看法。他们相信完善的人格乃是活生生的“善”。而“恶”则是人格成长的失败,是病态人格。
“恶”嫉妒“善”的幸福,不能忍受它的存在,所以把它视为天敌,一直千方百计的要消灭它。
道德的冲突,是善与恶的冲突。
(经过编辑修改后发表于 联合早报 言论版 2009年6月4日)
作者: 娴雅 时间: 2010-1-19 18:05
有一个问题:
同性恋是先天性的。如果一个人天生其貌不扬,根据“人权”的原则还是应该得到尊重对不对?
逼迫一个同性恋伪装异性恋,这人道吗?
妓女不是天生的吧?确实有个别的很可怜。但多数还不是借口?
神秘的小白羊 发表于 2010-1-8 16:45 
世界上有问题是答案唯一的吗?
没有。除非先确定统一的规则。
作者: 阳阳 时间: 2010-1-21 22:55
这帖太深沉啦。看得人莫衷一是。
作者: 盔甲厂 时间: 2010-1-22 07:17
85楼长知识了。
罗素是天才,数学家获诺贝尔文学奖,古今一人。
他不支持婚外恋,如何满足众多女粉丝?
今后道德标准可能会更多样,因为好奇心让人不断试探已知范围的边界。
遵从绝对标准,在安全区生活,就不会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
财富积累,社会宽容,信息发达,给另类的道德生存空间。
经济上可行的道德都会存活,直到经济上不可行为止。
如果勤奋生产是美德,那么中国制造业工人最高尚。
可是世界追逐的是声色享乐的消费文化。
多种价值观可以共存,任何一个价值观都可能演变。
最终极的社会价值应该是自由,因为自由没有再演化的余地了。偏好不自由是一件成本为零的事。
以自由的角度看,排他的价值体系应该被所有价值体系排斥。
话说ABC三人枪法不同,射击命中率分别为90%,50%,10%。
三人轮流射击他人一枪,什么策略让自己存活的可能性最大?
正确的策略是瞄准除自己之外枪法最好的,因为他最排他。
用专制体制管理社会命中率最高,但是这个社会形态很难长久存活。
再说妓-
妓的减少不是因为道德的进步。是因为社会财富积累和社会对性的宽容冲击了传统的性市场。
妓不可能被消灭。妓越稀少,从业回报越高,越容易吸引女性进入市场。
消灭一种市场形态,需求会寻找另一种市场形态。
市场如水,永远可以找到绕过法规的途径。
如果解禁,我相信新国的网络色情统计数字和其他国家会差不多。
信息封锁对大脑是最无效的禁锢。它刺激好奇心。
下一步可以用MRI扫描大脑,然后把公民大脑里的色情活动情况公布出来。
算是最后一贴吧。没想到反复写了这么多关于妓的话。
作者: 哲学就像内裤 时间: 2010-1-22 17:18
楼上很棒!
今天看到有个帖子里提我,说道德才像内裤,是人类社会交往底限和禁区。
楼主不知晕到哪里去了,咱们重新摆个龙门阵,擂一擂关于道德的事。
这个事很有意思,我去开帖。
作者: 哲学就像内裤 时间: 2010-1-22 17:52
http://www.lee-philosophy.org/viewthread.php?tid=953&extra=


作者: 堕落的卡布奇诺 时间: 2011-3-22 09:25
88# 盔甲厂
美丽的毛君久也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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