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叶秀亮:现阶段不宜放宽部份房市降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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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养心殿
时间:
2015-4-24 13:14
标题:
叶秀亮:现阶段不宜放宽部份房市降温措施
叶秀亮:现阶段不宜放宽部份房市降温措施
叶秀亮
201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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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脉搏
近日坊间流传着取消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和提高房贷与价值比率(LTV)的建议,笔者认为政府万万不能采用,否则将如香港在2013年般,因极轻微的降温措施宽免而诱发新一轮房价上涨,造成发展商风光,政府民望遭秧。
根据笔者近年研发的房市理论,发展商是有颇强大的定价能力和持货能力,当政府推出较强的房市降温措施,将利用其定价能力,将房价维持在轻微低于降温前的水平(以致出现成交大幅下挫,房价只轻微调整的局面)。当成交量在此巩固期持续低迷数月,市场将出现放宽降温措施的要求。一旦政府错误接受此一要求,发展商将利用其定价能力和巩固期所累积的购买需求(pent-up demand),将房价急速上推,使房价以“急涨—轻微巩固—再急涨”的形式,导向更大的泡沫水平。
以上论述的最新例证,就是香港2013年的经历:在2013年初,香港效法新加坡,推出类似“额外买家印花税”的“双倍买家印花税”,使香港房价暂时停止急升。不幸的是,香港其后不但没有采用新加坡在2013年中推出的总偿债率(TDSR)房贷限制,反而在2013年9月至10月,因发展商、市场和议员的呼声,而轻微延长了双倍印花税豁免期限数月(即买第二套房后,在豁期限内卖出第一套房,将毋须缴交双倍印花税)。香港政府的如意算盘是,轻微延长豁免期限,对房价的影响应不会很大,以此应付发展商和其所支持议员的压力,也无伤大雅。
然而,香港政府失算的是,即使是这么轻微的放宽,香港发展商仍可利用其强大的定价能力,以及巩固期所累积的购买需求,将房价急速上推。房价上涨又进一步重燃了“房价续涨的心理预期”,继而引发更多的投资性需求、恐慌性需求和投机性需求,以及后续的一系列恶性循环、向上螺璇效应和羊群效应,将房价推向更大的泡沫水平。
亦因为此一失误,以及没有在“占中运动”完结前再压房市,来自香港的笔者自2014年开始,于香港报章及后续学术文章指出,香港楼市在美国加息期出现泡沫爆破,继而透过传染性效应,诱发新一轮亚洲金融风暴,使香港如当年泰国般成为国际笑柄,以及经济政策研究的重大负面例证,怕是难以避免现实。笔者唯一的希望是,在泡沫爆破和混乱后产生的新香港政府能痛定思痛,以严谨的遴选程序,挑选及培养真的能管好香港经济的专才。
根据笔者理论和上述香港经验,再考虑到新加坡这一年多房市巩固期所累积的潜在购买需求,若新加坡取消额外买家印花税,或提高房贷与价值比,发展商的房子能不大卖?卖价能不上升?上涨的房价能不重燃“房价续涨的心理预期”,继而诱发庞大投资性与恐慌性需求,与及一系列后续恶性循环,向上螺璇效应和羊群效应,将新加坡房价重新推上泡沫轨道?
除房价重新飚涨的风险,我们亦要慎防外围风暴对新加坡的影响。笔者多次撰文指出,随着美国经济持续复苏,持续上升的美息和美元,将引发新一轮的新兴经济危机:由于许多新兴经济体的宏观经济管理水平甚差,只要其中一个新兴经济体在美息和美元上升周期出事,将透个传染性效应诱发其他新兴经济体出事;而有问题的新兴经济体数目又这么大,所以爆发概率其实极大。事实上,在过去大部份美息上升周期,我们均看到有新兴经济体出现危机。
此外,由于香港楼市泡沫已极大(2009年3月至今累积上升160%,远高于新加坡同期的47%),加上办公室、零售铺位和工业楼宇的泡沫更大,就连停车位和德士牌价都炒到“离哂谱”(脱离常规),香港楼市在美息上升周期不出现泡沫爆破的概率几乎是零。由于新加坡和香港的经济还有一定类同性质,即使新加坡的房价处于合理水平,香港楼市泡沫爆破,仍会透过传染性效应,诱发新加坡房价下调至偏低水平,以及新一轮亚洲金融风暴;而后者又会诱发新加坡房价下调至更偏低水平,导至新加坡经济陷入经济衰退。
更何况,在TDSR措施前,新加坡房价仍存一定泡沫,正因为考虑到香港楼市泡沫爆破对新加坡的负面效应,新加坡政府才在额外买家印花税后,推出TDSR。然而,由于发展商的托价能力,强如TDSR也只能使房价以每季1%的速度下调。值得庆幸的是,新加坡政府仍能坚持降温措施至今,使泡沫进一步缩小,从而减低日后新一轮亚洲金融风暴,和新一轮新兴经济危机对新加坡经济的负面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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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心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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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4 13:14
因此,笔者希望政府能保持降温措施,在香港楼市泡沫爆破初期迅速解除这些降温措施,使市场考虑新加坡和香港房市的非类同性,从而降低来自香港的传染性效应。解除降温措施亦可释放一些累积购买需求,降低房价下行的幅度。在新一轮亚洲金融风暴期间,政府还可能须将新元兑一篮子货币贬值6%到10%,和降低雇主公积金缴交率,来减轻衰退幅度和避免大规模裁员。
政府现阶段不妨考虑由建屋局牵头,根据成本以毛利两成的价格,推出另类执行共管公寓(EC)和私人组屋(DBSS)(即价钱介乎组屋和现今由发展商牵头的EC和DBSS)。此类EC和DBSS,短期可以较合理价钱,为国民提供质量不错的房屋,长期则可透过建屋局的较合理定价,牵制发展商在其DBSS,EC和私营房屋定价,利及购买这些房屋的国民,和降低日后再出现房市泡沫的概率。
作者是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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