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社论:发挥民间力量协助维护社会和谐 [打印本页]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5-4-17 17:42
标题: 社论:发挥民间力量协助维护社会和谐
社论:发挥民间力量协助维护社会和谐
2015年04月17日


社论
2015年4月17日
“新加坡的宗教多元性名列世界之冠”,这是美国研究机构皮尤研究中心对232个国家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论,调查结果于去年2月发布。我国总理李显龙前晚出席新加坡道教总会庆祝25周年的和谐晚宴上,以这个“世界之冠”来说明我国取得种族与宗教和谐的可贵之处。
当晚2400名与会者中,有约500人来自本地各大小宗教团体,道教的欢庆场合让人看到不同种族、不同宗教的国人济济一堂,充分显示出新加坡的多元社会特色。这种场面在5年前,当道总庆祝成立20周年的晚宴上也曾出现过。
新加坡是个面积小的国家,多元种族与宗教求同存异,彼此之间既尊重各自的空间,也重视共同的空间,这并非理所当然的,我国也有过惨痛的经验。
1964年7月21日,新加坡回教徒举行穆罕默德诞辰的游行,却因为外来因素酿成马来族与华族之间的种族暴动,23人死,400多人受伤;接着在同年9月2日又发生另一场13死,100多人伤的种族暴力冲突。吸取了这两个严重事件的教训,新加坡自1965年独立以来便通过法律和政策设置多种机制,以防止历史重演。每年的7月21日公定为“种族和谐日”,让学生参与庆祝活动,提高维护种族和谐的意识;种族互信圈与和谐圈的成立,确保了不同种族之间进行交流,加强互信与谅解。包括各宗教代表的新加坡宗教联谊会,由不同宗教的代表轮值主席,订期开会,加强了各宗教组织之间的认识。
1989年,建屋发展局实施“配额制”,确保各组屋区各座组屋的族群人口分布反映出各种族的人口比例,以防止少数种族过度聚居,这个政策阻止了不良现象的滋长。
在法律上,沿用自殖民地时代的煽动法令,以及维护种族与宗教和谐法令的实施,起着强有力的阻吓作用,在如今网络社交媒体发达时代,这两项法令更具有了时代意义。网上任何恶意或是无知的针对不同种族和宗教的憎恨言论(hate speech),都是不为我们的社会所容忍的。如近日一个社交媒体的两名负责人,因发表挑起不同种族敌意的言论而在煽动罪下被控;另一16岁少年也因在网上发表侮辱和亵渎基督教的视频和影像,遭20多名公众举报,被控上国家法院。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存在防止“憎恨罪行”(hate crime)的法律条文,但往往不能发挥显著效果,如在美国和欧洲,种族暴动时有所闻。这跟他们容忍绝对的言论自由和任由少数种族聚集区出现不无关系。
在我国,种族憎恨的言论不能被社会大众所容忍与姑息,传达出的正面信息是,新加坡人重视国家独立以来所取得的种族和谐共处的成就,每一个人都可以扮演监督与维护社会和谐的角色。
来自民间,尤其是来自华社的主动,对协助维护社会和谐是一股积极的力量。新加坡道总在这方面的热心推动,足为典范。
李总理在演讲中把道教理论很贴切地用到治国理念上,他引用《道德经》上所说的“重积德则无不克”,阐扬以德政累积力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的道理。同样的,民间团体,包括宗教和非宗教团体之间若能以累积善意,促进民间不同宗教和不同组织之间的交流和谅解,便能形成一股社会的正能量,跟政府的相关政策与法律相辅相成,不断巩固和谐社会的基础,这样在遇到突发的严峻考验时,才能冷静、理性以对,不被击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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