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老人希望租组屋 [打印本页]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0-3-22 09:53
标题: 老人希望租组屋
● 张恺展   受到“老来随子”这话的误导,我当年卖掉自已的组屋与儿子同住,现在才觉悟这是我一生最大的错误,感到十分后悔。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0-3-22 09:54
就凭儿子的一句话“爸妈你们跟我住”,我以为可以过着含饴弄孙的闲适日子,怎知与儿子共住了五年,因老伴的体障而失去在儿子家当“佣人” 的能力,于是,儿子竟六亲不认,与媳妇千方百计迫我与老伴离开他们的家。

  儿子认为他不是独子,便说服他的两名兄姊,在自由市场租组屋给我与老伴居住,坚持一切用费由三人平均摊分,屋租1000多元,加上奉养父母的生活费,每名子女分担额近1000元。  一年后的今天,有的儿子不能在父母银行户头准期电子过账,甚至断一期付一期,幸好我与老伴各人还有一点养老本,否则日子就很难过了。

  为了想减轻儿女的负担,也绝对不想再和儿女共住,因为共住久了将疏远骨肉情甚至变成陌路人。我曾多次会见两位国会议员(我从A区搬到B区),向他们陈述我的处境,要求写信向建屋局申请租赁组屋,建屋局先后回信都拒绝,理由是从前我向建屋局购买的两个单位组屋,在自由市场卖出已得过好处,已失去向建屋局购买或租赁组屋的权利;而且审查发现,我三名儿女各自单位的组屋都有空房让父母同住。 如今,唯一的冀望是有社会善心人士伸出援手,能把多余的组屋合法租赁给我与老伴安度晚年,我们则不胜感激。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0-3-22 09:55
这是登载于联合早报言论版的信息,我想不是个案。
大家谁有信息帮帮这位老兄弟
作者: 白白的    时间: 2010-3-23 17:18
受到“老来随子”这话的误导,


呵呵,学学梁智强吧,不管别人的话怎样引导,打定主意享受生活。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0-3-26 12:12
学梁智强什么,学梁导搞定老婆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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