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02月28日 1100
(联合早报网讯)国大法学院前副教授郑尊行上诉得直,高庭法官裁决他六项贿赂罪,包括接受性贿赂罪不成立。
但吴必理法官谴责郑尊行,指他滥用副教授身份,占高文慧(23岁)便宜,没有人格、要他好好反省。
法官在宣读判词时说,他同意辩方所说的郑尊行和高文慧当时相恋,从高文慧犮给郑尊行的电邮和“情”卡可以看出。高文慧并没有贿赂郑尊行的意图。
此外,郑尊行或许剝削高文慧,但他没贪污意图。
法官说,道德上的偏差不等同法律上的罪名。
郑尊行(42岁)没出庭,据知,他人在马来西亚。...
may1 发表于 2014-2-2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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