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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年好。 我仍然觉得妓女只是经济现象,市场为经济上不成功的男女提供了性资源共享机制。 出于道德考虑而消灭妓女现象的想法有逻辑上的不一致。 妓女和商人有什么不同?说妓女不劳而获是不公平的,她不得不付出的先天秉赋也是经济资源。商人首先偏好歧视性定价(同样的产品对不同的客户定价不同),然后是以市场定价(收取客户能承受的最大化利润的统一定价),不得已才依成本定价。消费者把钱给商人,让他有经济能力包养情人,而不必和其他男人分享低贱的妓女。商人的贪婪为什么不被指责有害道德?妓女和商人的区别是前者降低成本支出,后者扩张流水收入,目的都是获得更大利润,为什么在道德面前受到不同待遇?崇拜强者鄙视弱者罢了。 当然,妓女是失败的。可是如果杀人犯在监狱可以有良好的人权保障,无业者可以从政府长时间领取救济而无需劳动,妓女为什么应该受到鄙视?至少她为了生存付出了成本。嫖客也是失败者,但是他不过是通过市场找到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方式。包养情人的官员商人学者减少了其他男人可以选择的性资源,他们的贪婪不受指责,再一次,因为他们是经济上的强者。 如果妓女应该受到惩罚,那么包养情人的人和被包养的情人应该接受同样的处罚吗? 鄙视肯尼迪总统和玛丽莲梦露?会被人笑酸葡萄心理吧。 男人的性驱动会随着其他方面的满足而消减吗?我怀疑。 克林顿总统够成功,只因为白宫里好看的女人都被夫人赶走了,最后连莱温斯基都是好的。 被女人远离的,不成功的男人,性压力比总统的弱吗?未必。 让妓女继续存在吧,她们已经受惩罚了。 社会产出率提高,获得个人幸福的途径增多,这个行业不会太兴盛的,危害也没那么大。
我觉得卫道的现实意义恐怕不大。 一代或者两代消费动物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养成了。 语言能改变他们的思维心理定势吗? 最终恐怕还是经济条件的约束,甚至战争来改变他们。 盔甲厂 发表于 2010-1-6 05:11
感谢两极版主指教,我理解您所指的文明底线。 不过我原意指的是这个道德在逻辑上有矛盾,包养的情人并不应该比妓女更加合法。我也相信道德不过是无数社会个体的价值偏好的统计叠加。因为多数人不必出卖身体,所以把它规定为非法。不过对少数强者来说,出卖自己的智力和能力也不是可以容忍的,他们掌握权力和资源,购买别人的智力和能力实现自己的意志。当然,强者永远是少数,在文明社会里,只有多数人都能做到的才可以形成道德甚至写进法律。 同性恋,避孕,离婚,堕胎,婚外情,女人衣着暴露,在某些文化里,或者历史上某个时期也是文明的倒退崩溃。和同性恋相比,妓女至少还是符合人类繁衍的自然规律。妓女被规定为非法,这让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心理上比较容易接受。但是结果很可能(几乎一定)是隐形市场,它更低效(在发现价格方面)。性压力这么基本的需求不会因为法律条文就消失。它或者表现为社会其他方面的成本(暴力,抑郁,心理变态),或者表现为社会整体效率的降低(为满足同样需求投入更多时间和金钱)。 我是悲观主义者。我相信社会群体不可理喻。整个社会狂欢的时候不要劝说他们,崩溃的时候及时远离他们。
有一个问题: 同性恋是先天性的。如果一个人天生其貌不扬,根据“人权”的原则还是应该得到尊重对不对? 逼迫一个同性恋伪装异性恋,这人道吗? 妓女不是天生的吧?确实有个别的很可怜。但多数还不是借口? 神秘的小白羊 发表于 2010-1-8 16:45
62# 盔甲厂 妓女很享受那些“惩罚”。 这种低调的享受生活形态是对流汗工作的形态的一种嘲讽。 你敢说妓女没有? 唯有拿定主意的人才不听劝说,比如骗子、妓女、政客。 闪闪惹人爱 发表于 2010-1-12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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