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十六、 什么情况下需要消除“悖论” [打印本页]

作者: 天茂    时间: 2010-5-12 11:30
标题: 十六、 什么情况下需要消除“悖论”
  通过第二章和本章的讨论,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当我们在研究严格遵循“时空冻结、因素单一、数量有限”三个规则的形式逻辑范围内的问题时,当我们在讨论抽象的、理论的、静止的、局部的、孤立的问题时,当我们在研究绳子式公理化系统的内部而不考虑其完备性时,就要保证一致性和严格性,不能容许在系统内部产生一丝一毫的矛盾与悖论。

  当我们在研究具有“时空变换、因素综合、数量无限”特征的辩证逻辑范围内的问题时,当我们在讨论具体的、现实的、运动的、整体的、互相联系的问题时,当我们在研究超出公理化小系统,进入链条式的大系统的范围,为了基本概念的完整意义,就要首先保证系统的完备性,而对一致性和严格性的要求有所降低,容许在系统内部保留一定程度的矛盾与悖论,即使在最严格的数学系统中也是如此。

  还是本书在第三章就已经提到过的,建议把整个数学分为大小两类系统。

  小系统的建立已经基本完成,如ZFC和BNG公理系统;而大系统则要抛弃公理化方法,重新建立一种具有链条结构的系统化方法。
  下面的表-2,对大、小两个科学系统以及现实中的巨系统进行了对照和比较,这是一个很不成熟的想法,希望和有兴趣的读者共同来完成。
  
  表-2:科学系统与现实系统比较对照表
[attach]179[/attach]
  
  这里的“巨系统”采用了钱老的提法。20世纪70年代末,钱学森指出:“我们所提倡的系统论,既不是整体论,也非还原论,而是整体论与还原论的辩证统一”。钱老的这个系统论思想后来发展成为他的综合集成思想。

  当然,数学领域大小系统的建立,对于数学界来说,将是一场巨大的、史无前例的阵痛,因为它触动了数学最敏感的神经——严格性。但是,这样一来,过去许多数学家不被认可的有益的工作,将会堂而皇之地进入数学殿堂,归于大系统范畴,人们再也不会对诸如康托的集合理论说三道四了。数学大系统内部不仅将会出现更多的矛盾和链条(这项工作似乎早已已经有人开始在做了)。而且整个数学也将成为一个更加完善、与现实联系得更加紧密、各个分支之间也会联系得更加紧密的有机结合体。或许还将导致我们对整个数学学科的重新认识。

  但这无疑是符合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




欢迎光临 两极哲理 (http://lee-philosophy.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